证券代码:300722 证券简称:新余国科 公告编号:2026-006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3 月 17 日(星期二)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3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6 年 3 月 17 日的交易
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17 日上午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公司董事 9 人,均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为董事陶冶、吴雄臣、雷恒池、熊进光、廖
义刚和张杰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了会议,袁有根、刘爱平和高国琼先生出席现场会议,公
司董事会秘书施玲玲出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和巨潮资讯网上。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会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3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430,55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参加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5,333,084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9270%。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33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1,097,46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0.3965%。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提请股东会审议的一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总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
同意:6,146,5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835%;反对: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92%。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813,4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1217%;反对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416%。
三、律师出具的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
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
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