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6-010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合同履行收益产生影响。
的风险。
或延缓履行的可能。
近日,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了与上海电气风电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就宁夏彭阳、同心项目(混塔管片采购项目)签署的《采购合同》,合同主
要情况如下:
一、合同签署概况
甲方: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宁夏彭阳、同心项目(混塔管片采购项目)
合同范围:混塔管片
供货期限:分多批交付,具体交货计划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合同金额:54,358,607.85 元(伍仟肆佰叁拾伍万捌仟陆佰零柒元捌角伍分)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792759719A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住所:上海徐汇区漕宝路 115 号
注册资本:133,333.34 万元
法定代表人:乔银平
成立日期:2006 年 09 月 07 日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设备及零部件的设计、开发、制造和销售,风力发电设备安装、
调试、维护、修理,电力工程、风力发电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投资咨询(除经纪),投资管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
机电安装建设工程施工,电力工程建设施工,房屋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混塔管片。
含税总价(人民币)大写:伍仟肆佰叁拾伍万捌仟陆佰零柒元捌角伍分
(54,358,607.85 元)。合同价格为本合同约定供货范围内的固定总价,除本合同明确约定
的调整外,其他任何情况本签约合同不含税总价不得调整。
支付方式:按照预付款、投料款、到货款、完工款、质保金阶段分期支付。
定的收货地址为宁夏彭阳、同心项目各机位点。
品相关的文件、资料的,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比例支付延迟履约违约金。乙方缴纳延迟履
约违约金后,仍不能免除乙方继续交付产品以及履行相关义务的责任。
同约定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造成甲方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则在不影响及不损害甲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要求乙方支付
违约金和甲方行使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或者本合同所约定之权利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单
方解除本合同及向第三方购买替代品,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因从第三方购买产品而向该第
三方支付的所有产品价款。
陷以及潜在缺陷,或产品的生产使用了不当材料,乙方应按采购合同约定的比例,向甲方
支付质量瑕疵违约金,除此之外,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维修、更换或采取其他措施解决产
品的质量问题。
本合同的签署、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与
本合同有关和由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
方式予以解决的,该等争议应被提交至甲方住所地的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除非管辖法
院另有裁定,诉讼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或双方盖章后生效,并自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履行完
毕之日终止。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所有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合同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该合同而对业主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公司合同履行收益产生影响。
的风险。
或延缓履行的可能。
六、备查文件
《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