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智达: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16 22: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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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第三次专门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章制度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针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属实、完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胡亮明、陈美汐、邓仰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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