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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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
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
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
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
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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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
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
公司开展内控评价的依据主要包括《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
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内部控制相关规章
制度,坚持以风险导向为原则,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及运行进行客观评价。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事项以及高风险领
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所有公司,共28家。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13家一级控股公司,14
家二级控股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
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公司性质 公司名称
科大智能电气技术有限公司、科大智能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永乾
机电有限公司、科大数字(上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科大智能科技(
德国)有限责任公司、科大智造(上海)装备技术有限公司、科大医康
(上海)智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秩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安能电
一级控股公司(13家)
气科技(合肥)有限公司、国科新能(深圳)技术有限公司、科大钠能
(上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合肥科大智能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科
大智能(香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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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科大正信电气有限公司、上海浣泽电气有限公司、上海永乾工业智
能装备有限公司、深圳市宏伟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复科智能机器
人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捷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莘辰智能科技有
限公司、武汉永乾自动化有限公司、上海安能佳业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二级控股公司(14家)
上海英同电气有限公司、科大智能(澳洲)有限公司、科智数字能源(
合肥)有限公司、南昌科能城轨技术有限公司、南京科能智创科技有限
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企业文
化、人力资源、风险评估等;内控评价范围重点关注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生
产与仓储、研究与开发、资金活动、资产管理、对外担保、财务报告、关联交易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
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具体内容如下:
(1)组织架构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特征,设立符合公司发展和经营管理需求的职能部
门,包括事业群(BG)、总裁办(战略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品牌与公关部、综
合事务部)、运营中心(财经管理部、运营管理部、数智IT部)、研究院、证券
投资部、风险管理部(法律事务部、审计部)、海外事业部、物业管理部。各部
门分工明确、权责清晰、相互协作、相互监督,形成了完善、健全的内部组织架
构,为公司的有序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公司持续推进组织重塑,不断优化职能架构与人员配置。着眼于提升职能组
织价值,组织架构调整通常由管理层基于战略方向,给出初步调整建议,由人事
部门拟定调整后架构,报人事总监、公司总裁审核后发布。通过职能整合、资源
优化与战略聚焦,实现企业高质量高成长。
(2)发展战略
公司以“数字能源”和“智能机器人”两大业务载体,业务主要覆盖智能电
气、新能源储能和智能机器人等领域。公司重点关注战略规划、战略目标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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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过程管理及战略复盘等;其中战略规划主要包括公司战略编制工作安排、战
略规划讨论、论证、审议及上报程序;战略目标分解包括年度目标、目标下达、
责任状签订等;战略复盘主要为各事业群、各子公司结合经营情况,分重点逐项
进行差异分析,整理复盘报告等。
(3)社会责任
公司在安全生产方面,已建立相关应急管理制度,每年会结合实际情况组织
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审,确保预案的有效性,并且每年会不定期举办安全培训;
在产品质量管理方面,公司目前适用ISO 14001、ISO 45001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
系;在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方面,公司已制定《环境影响运行控制程序》,其中
明确要求对污水污染的控制、噪声控制、资源能源管理等。
(4)企业文化
公司将始终秉承“让能源更高效、设备更智能”的使命,顺应科技发展趋势,
专注业务领域核心技术的开发及应用,努力做最符合客户需求、能为客户创造价
值的产品,为各行业客户打造创新的智能化产品及解决方案,推动行业转型升级,
实现“智能科技、智慧未来”的美好愿景。
公司不断加强企业文化建设,通过明确《员工手册规范》,核心内容围绕“
文化引领”与“行为规范”两大维度构建。涵盖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行政管
理、廉洁从业及信息安全等关键领域,通过明确的操作标准与要求,引导员工规
范开展工作,保障企业运营秩序与合规发展。
(5)人力资源
公司已建立和实施科学的聘用、培训、轮岗、考核、奖惩、晋升和淘汰等人事
管理制度,主要包含劳动合同管理、员工招聘管理、员工异动管理、员工绩效管理、
员工考勤管理、员工福利管理、员工薪酬管理等,不断保持或提高各级管理层和员
工的管理理念、管理方法、职业道德、专业胜任能力和操作技能,积极保障员工合
法权益,提升员工使命感和归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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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战略目标及发展思路,结合行业特征与前景,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
《内审部审计工作程序》等规章制度,建立系统、规范、有效的风险评估管理体系。
(1)销售与收款
公司每年制定年度销售计划,并经公司管理层审批;销售计划分解至各部门,
作为各部门绩效考核的依据;公司定期对销售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及时调整销售
策略。通常以销售人员提交周报、月报,部门内部定时召开销售分析会议等形式。
公司已建立《集团信用政策管理办法》,明确客户信用管理体系、信用评价
标准、信用评级调整、信用政策控制与管理、信用政策执行检查改善及管理等。
公司销售合同由销售部门制定框架协议模板,由法务及其他有关部门审核会
签,再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公司各部门,按照既定的程序执行。销售收入的
确认符合相关制度,并已对应收款项坏账进行计提与核销。
(2)采购与付款
公司已较合理地设立了采购与付款业务岗位,并制定了《采购管理程序》《
供应商选择与管理规范》等相关制度。 明确采购计划、采购方式、采购订单、到
货管理、采购付款、供应商管理等方面,规范公司采购行为。
在采购付款方面,采购人员依据合同约定期限,填写付款单,经各部门审批
后,经合同约定付款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至财经管理部审核,财经管理部审核
通过后按合同约定进行付款。
(3)生产与仓储
公司建立了生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生产加工管理程序》《内外部物流管
理程序》;明确生产过程的设计和开发、生产计划的下达、生产过程正式运行控制、
以及存货管理、库存盘点要求等。
(4)研究与开发
公司研发活动来源包括内部换代更新或销售端/营销端带来的定制化产品需
求;每年基于业务、行业技术发展和技术储备,确定研发方向和目标,进行立项
申请。立项时统一制订计划,以月度产品例会进行复盘,中心内部周例会进行跟
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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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通过与员工签署《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知识产权归属协议》
等文件、及时进行专利申请等方式,对核心研发人员及知识产权进行保护。
(5)资金活动
公司制定了《自有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股份
公司及分子公司实行“统一领导、授权控制,分级管理”的资金管理体制,加强
对资金的管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及审批程序、用途调整与变更、管理监督
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与存放情况如下:
②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了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
不影响公司此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人民币10,000万元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
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2,514.86万元,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6,900万元。
(6)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符合自身需要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电子设备类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该制度已明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电子设备
类固定资产的管理及使用权责关系,监督并促进各类资产的合理使用,保障资产
安全;主要包括资产编号规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购置、验收、领用、维修、
调拨、折旧等。
公司已规范固定资产盘点要求,财经管理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实物管理部门
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或局部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卡、物相符;对盘盈、盘亏、
毁损的固定资产原因进行认真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具体处
理意见。
(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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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制定《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担保对象、担保审查
与审批、担保合同管理等事项,规范调查评估、审核批准、担保执行等环节的工
作流程。
对外担保实行股份公司统一管理,对外担保无论金额大小必须上报至股份公
司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并同意后方可实施。公司已按照政策、制度、流程办理担保
业务,并及时对担保情况进行公告,定期检查担保政策的执行情况及效果,切实
防范担保业务风险。
(8)财务报告
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国
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严格对财务报告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全过程实施
管理,明确相关流程和要求,落实责任,确保财务报告合法合规、真实完整和有
效利用。
(9)关联交易
公司已制定《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相关制度对关联人和关联
交易事项进行了规范,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程序、回避表决、信息披露、关
联交易的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明确界定。报告期内,公司相关事项符合《公司章
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10)全面预算
公司建立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公司发出预算编制指令,下发预算编制模板和
编制方式后,各部门按要求执行预算编制。编制完毕由财经管理部统一归集,经
多轮讨论后完成编制。
预算基本不可调整,若有特殊情况,则需发起相关流程,经相关领导审批后
调整;全面预算考核层层分解,股份对各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PBC进行考
核。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对全面预算执行结果负责。
(11)合同与印章
公司设有法律事务部,对合同管理流程进行修订,通过推广合同范本,强化
合同评审以及在授权、合同签订、履约监控、纠纷处理等方面积极跟进,提高公
司合同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公司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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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制定《印章管理办法》,印章保管实行“专人保管、权责分开”的原
则,公司印章的刻制、使用、借用、销毁等,都应提交相关线上流程,经领导审
批后施行。
(12)内外部信息传递
在信息沟通传递方面,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制度》《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等;明确了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范围、
责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建立了较为有效的内外部信息沟
通和反馈渠道。
公司制度、办法、决定、决议、通知类文件需要发文的,均会通过相关发文
流程审批执行;公司各部门或各子公司发生或拟发生重大交易事项的,会及时审
批报告并对外披露。
(13)信息系统管理
公司数智IT部负责对公司信息系统的统一管理,主要职责为负责统筹管理信
息系统的需求确认、变更及系统运维、权限管理等工作;负责制定集团整体信息
化建设规划方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供信息化解决方案;负责支持分子公司的
信息建设规划,提供解决方案和意见。
(14)内部监督
公司设立了审计部,并配备了专职审计人员,制订了《内部审计制度》等规
章制度。审计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主要负责制
定内部审计计划,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控执行等进行内部审计,编
制审计底稿;对其经济效益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作出评价,并出具审计报
告;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及时跟踪整改情况,确保内部控制
制度的有效实施;通过设立举报邮箱为检举揭发公司不合理、不合规的行为提供
了监督投诉的平台。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以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各项专项监督为基础,
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对
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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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
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的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上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潜在错报<1% 5%≥潜在错报≥1% 潜在错报>5%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潜在错报<0.2% 0.5%≥潜在错报≥0.2% 潜在错报>0.5%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②重要缺陷:公司未建立反舞弊机制、公司关键控制活动缺乏控制程序、公
司未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公司会计信息系统存在重要缺陷。
③重大缺陷: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控制环境无效,
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表出具无保留意见之
外的其他三种意见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监督无效。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缺陷造成损失对 缺陷造成损失<合并 合并报表净资产总额 缺 陷 造 成 损 失 ≥合 并
合并报表净资产 报表净资产总额的 1% 的 1%≤缺陷造成损失<合 报 表净资产总额的 5%
总 额 影响程度 并报表净资产总额的 5%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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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重要缺陷:公司或主要领导违规并被处罚;违反内部控制制度,形成较大
损失;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重要内部控制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导致局
部性管理失效;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③重大缺陷:缺乏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公司或主要领导严重
违法、违规被处以重罚或承担刑事责任;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重要业务控制制度缺失或制度体系失效,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内部控制程序在日常执行中可能存在个别一般缺陷,由于公司设有自我核查、
内部审计等监督机制,缺陷一经发现,会立即整改,使风险可控,对财务报告不
构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已完成对内部控制评价中发现的一般缺陷的整改工作。
部控制监督检查,加强内部控制管理,进一步将内控工作常态化,有效防范各类
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评价内部
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