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20 证券简称:世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7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 月13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人民币21,623.83万元以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500.24万元。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世盟供应
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753号)同
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07.2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发行费 用(不含增 值税)人民币8,798.69 万元后,实际 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6年1月29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0015号)。公
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
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调整前拟投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入募集资金 资金
世盟公司信息化升级改造项 6,033.48 3,535.29
目
合计 71,121.13 70,842.31 55,804.31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支付发行费用及拟以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为持续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在项目建设规划范围内预先投
入部分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0040号《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
证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截至2026年3月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
额为人民币21,623.83万元,拟置换金额人民币21,623.8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计划投入 自筹资金预先已
项目总投资 金额 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世盟公司信息化升级改造 3,535.29
项目
合计 71,121.13 55,804.31 21,623.83 21,623.83
(二)拟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截至2026年3月13日,公司累计以自筹资金支付公开发行普通股发行费用人民币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费用总额 自筹资金预先已支付
序号 项目 (不含增值税) 金额 拟置换金额
费用
合计 8,798.69 2,500.24 2,500.24
注:上述各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如下安排:“如果本次
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缺口部分将通过公司自有资金或银行借
款予以解决;如果实际募集资金满足上述项目投资后有剩余,则剩余部分资金将用
于增加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实际经营需要,
公司可以利用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
后,再偿还前期已使用的银行贷款,或置换已投入的自有资金。”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符合募投项目建设及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与《招股说明书》
中的内容一致。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本次置换事项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置换金额为人民币21,623.83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人民币2,500.24万元。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审计委员
会认为:公司本次置换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6年3月13日出具了《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0040号),认为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
至2026年3月13日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实
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世盟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
的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世盟股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四)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