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山: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16 19: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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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332   股票简称:白云山      编号:2026-012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
   券挂牌转让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同意广州
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医药”)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设立“应
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
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12 月 30 日披露的编号为 2025-084、2025-097 的公告。
资管”)转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关于对兴证圆融-广州
医药应收账款 5-9 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
函》(上证函[2026]830 号)(“《无异议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兴证圆融-广州医药应收账款 5-9 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
符合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兴证圆融-广
州医药应收账款 5-9 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采取分期发行方
式,均适用非续发型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首期发行
应当自《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无异议函》自出具之
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本公司、广州医药和兴证资管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无异议
函》的要求,办理发行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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