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6-007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6 日在深
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9 栋 B3 座 5 楼运营中心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3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及
电话短信通知等方式向所有董事发出,会议召集人聂鹏举先生已在会议上就会议
通知事项作出了说明,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由董事
长聂鹏举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 5 名,不存在缺席
或委托他人出席的情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投资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科力尔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的效益测算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根据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范围
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本议案。
《关
于调整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公
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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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
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根据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范围
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本议案。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同日披露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二次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
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进行了修订,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
的《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根据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范围
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本议案。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同日
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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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了修订,董
事会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根据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范围
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本议案。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
稿)》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的要求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
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
等相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董
事会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
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根据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范围
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本议案。
《关
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
(二次修订稿)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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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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