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公告编号:2026-015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3 月 16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新百集团大楼六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50.540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曲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其中董事郭涂伟先生、于滨先生视频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13,971,619 99.9446 59,703 0.0523 3,400 0.0031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13,976,319 99.9487 55,403 0.0485 3,000 0.0028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13,972,319 99.9452 59,903 0.0525 2,500 0.0023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武文伽、包佳园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
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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