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变更部分实施地点、调整投资金额
和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信证券”)承接日月重
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月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持续督导工作,并作为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
荐机构,持续督导期已届满,鉴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中信证券仍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
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
实施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79 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总额不超过 280,000.00 万元(含本数),发行不超过 223,139,154 股新股。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向 18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 137,457,044 股,发行价
格为 20.37 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99,999,986.28 元,扣除发
行费用人民币 6,368,355.69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93,631,630.59 元。上
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973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
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经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净
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293,064.00 280,000.00
二、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
本次项目实施地点由“象山经济开发区临港装备工业园 DG01-04-07 地块”变更为
“象山经济开发区临港装备工业园风电产业园地块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地点并使
用募集资金进行增资的议案》,增加宁波日益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作为“年产 22 万
吨大型铸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其进行增资,
对应增加实施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渔业村博奥工业区 WX02-08-42 地
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7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同日于指定披露
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进行
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
增加了浙江省象山县临港装备工业园浙(2020)象山县不动产权第 0033184 号地块
作为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3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项目结项日期
由 2023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0 月
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
将上述募投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
证并暂缓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二)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年产 22 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分别由公司全资子公司
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星铸业”)和公司全资孙公司宁波日益智能
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益智能装备”)实施。
截至 2026 年 1 月 31 日,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投入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金额(含自有 已投入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净额 资金) 金
年产 22 万吨大型铸件精
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合计 279,363.16 204,786.46 176,320.99
注:上述数据小数位差异主要因四舍五入导致。
截至 2026 年 1 月 31 日,“年产 22 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已投
入募集资金 176,320.99 万元,其中先用票据支付而尚未到期未置换的金额 1,337.73
万元。
三、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变更部分实施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
结构并延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情况
(一)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
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22 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
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是围绕公司的主营业务开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整
体的战略方向。自募投项目实施以来,受整体行业市场变化、公司经营发展情况等
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本着谨慎投资的原则,为更好地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公
司对募投项目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紧密围绕全球能源结构清洁化转型与国家“双
碳”战略目标,顺应风电产业大型化、智能化、深远海化发展趋势的前提下,根据
国家能源局公布的 2025 年全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2025 北京国际风能大会提出的
“十五五”期间我国风电年新增装机等数据以及公司战略布局及业务规划,现经公
司管理层结合整体行业市场变化、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对当前募投项目实际的建设
情况进行分析并经重新论证,公司认为“年产 22 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
项目”仍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仍然具备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
实施上述募投项目。
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场地建设制约、相关基础配套设施及部分生产
线的安装等影响因素,公司对当前募投项目实际的建设情况进行分析后,拟对“年
产 22 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部分实施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和
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剩余尚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暂时存放于原募集资金专户,
后续择机将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建设等用途。
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积极优化资源配置,综合考虑公司
自身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进行合理安排和监督
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后续实施。
(二)变更部分实施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
“年产 22 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总投资为 229,064.00 万元,
其中:建筑工程费 22,806.00 万元,设备购置费 183,072.00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
用 10,501.00 万元,预备费 6,491.0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6,194.00 万元。
现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将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调整前的预算 调整前拟使用募集 调整后的预算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
项目
号 总投资 资金金额 总投资 资金金额
工程建设其
他费用
序 调整前的预算 调整前拟使用募集 调整后的预算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
项目
号 总投资 资金金额 总投资 资金金额
铺底流动资
金
合计 229,064.00 216,000.00 194,445.39 153,100.00
在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情况下,实施主体之一日星铸业将调整部分
实施地点,在已有备案实施地点“象山经济开发区临港装备工业园风电产业园地块
一”DG01-04-19-1 地块、DG01-04-19-3 地块的基础上,将增加 DG01-04-19-2 地块
中南侧 68,748.97m?部分土地作为新增的实施地点,同时将原有的 DG01-04-19-3 地
块作为后续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
根据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上述募投项目将延期完成实施,
具体如下:
原计划达到预定项目 调整后计划达到项目
投资项目名称
结项日期 结项日期
年产 22 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2025 年 6 月 30 日 2028 年 6 月 30 日
(三)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紧密围绕全球能源结构清洁化转型与国家“双
碳”战略目标,顺应风电产业大型化、智能化、深远海化发展趋势的前提下,根据
公司战略布局及业务规划,经谨慎研究和分析论证,公司拟向产业链下游装配环节
延伸,拟将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共计 10,564 万元投入新建“风力发电设备部件装配
项目”。新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新项目“风力发电设备部件装配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日星
铸业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象山经济开发区临港装备工业园风电产业园地
块一”DG01-04-19-3 地块,该地块为原“年产 22 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
项目”的实施地点之一。
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新建轮毂装配区、机舱装配区、管理及辅助用房等建筑,总建筑面积约
(2)根据项目需要,配置轮毂装配、机舱装配等所需的关键生产与辅助设备。
根据国内外市场容量分析,结合项目单位业务发展的战略安排和建设基础条件
等因素,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装配风力发电设备部件 700 套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 11,192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 10,564 万元。募集
资金由原“年产 22 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调整投资金额和内部投
资结构后,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变更用途后投入,如有不足则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具体投资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预算总投资 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11,192.00 10,564.00
本项目的建设工期设计为 24 个月,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预计
为 2028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将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与管理本项目
的资金。
本项目紧密围绕全球能源结构清洁化转型与国家“双碳”战略目标,顺应风电
产业大型化、智能化、深远海化发展趋势。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 700 套风电部件
总成的能力,形成“铸造+精加工+装配”一体化服务的核心竞争力。
本项目紧密围绕全球能源结构清洁化转型与国家“双碳”战略目标,顺应风电
产业大型化、智能化、深远海化发展趋势。这一趋势既孕育了广阔市场空间,也对
相关企业的技术整合与升级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日星铸业拥有深厚的产业基础与
技术积累,其向产业链下游装配环节延伸,是突破价值链中低端锁定、构筑核心竞
争新优势的内在必然要求。
本项目所在地位于浙江省象山经济开发区临港装备工业园风电产业园,日星铸
业现有的大型铸件生产位于该产业园内,减少了产品从生产到组装的物流、包装等
成本,有利于公司在风电行业景气度提升的窗口期抢占市场,符合公司海上、海外
“两海战略”的有序推进,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增强核心竞争力。
本项目是风力发电设备生产流程中的重要一环,公司将从风电零部件生产向产
业链下游做部分延伸,充分利用区位优势及资源,提升现有的产品附加值。项目建
设并不会直接带来具体经济效益,相关效益主要体现在于公司通过自建精加工的下
游装配生产环节产能,为客户提供“铸造+精加工+装配”一体化服务,同时通过
产品模块化交付,公司快速响应客户“一站式”需求,提升了客户对公司铸件产品
的采购比例和范围,深化了与主机厂的战略合作。因此,针对本项目业务实际情况,
本项目并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不进行财务经济效益测算。
(1)市场与需求风险
风电产业发展高度依赖国家能源政策与产业规划。若后续风电装机目标因宏观
经济、电网消纳或政策重心调整等因素而放缓,将影响装配服务市场需求。与此同
时,行业竞争格局若加剧,可能对项目的市场需求产生不利影响。风电项目建设本
身也存在周期性波动,受审批进度、海域使用权招标、风机技术迭代窗口等多因素
影响,可能导致装配需求呈现波动变化。
(2)技术与运营风险
若本项目不能持续跟踪技术前沿,及时升级装配工艺、改造工装设备、培训人
员技能,将面临技术能力与市场需求脱节的风险,甚至被淘汰出主流供应链。风电
装配属于技术密集型工种,对高素质的装配工程师、技师和起重工需求迫切,行业
人才竞争激烈,若无法建立有效的人才吸引、培养和保留机制,将面临核心技能人
才流失或短缺的窘境,制约产能扩张和品质提升。
(3)建设与实施风险
项目建设期间可能受到恶劣天气影响,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效率降低;也可能
因大型特种设备制造周期长、运输协调难而导致交货延迟;还可能因施工力量不足、
各专业工程交叉作业协调复杂、或政府审批环节出现阻塞而延误。
综上所述,本次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的计划使用 调整后的计划使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金额 用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 22 万吨大型铸件精 日星铸业 116,000.00 96,465.00
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日益智能装备 100,000.00 56,635.00
风力发电设备部件装配
项目
尚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
金
合计 279,363.16 279,363.16
注:“尚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系将原“年产 22 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分别用于调整投资金额后的“年产 22 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
目”和新增募投项目“风力发电设备部件装配项目”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剩余尚未明确投向的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与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后的资金净额均暂时存放于原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要求,为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并由相关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
用情况进行监管。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处理后续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开设相应募
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项。
四、本次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变更部分实施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和内部
投资结构并延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变更部分实施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和内部投
资结构并延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是公司根据整体行业市场变化、公司经
营发展情况,以及募投项目的最新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未经股东会通
过即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正常
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若公司未
来对募集资金投向实施变更,将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流程及信息披露程序。
本事项如需履行有关部门的备案或批准等程序,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执行。
五、公司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变更部分实施地点、
调整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
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及公司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及建设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变更部分实施地点、调整投
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变更部分实施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
构并延期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本次募投项目重新
论证继续实施、变更部分实施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变更部分实施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和内
部投资结构并延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变更部分
实施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变更部分实施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和内
部投资结构并延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
况及公司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变更部分实
施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
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变更部分实施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李 融 张颂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