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仕达克: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方南平)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15 16: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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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方南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审慎行使职权认真审议了
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
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作汇
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方南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65 年 3 月,大专学
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资本经营(投融资)
高级研修班结业。1982 年至 2000 年,历任江西省鄱阳县粮食局工程师、会计师、
财务股副股长;2001 年至 2007 年,任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经理;
理中心总经理;2020 年 10 月至今,任中民财智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
年 12 月至今,任中民新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3 月至今,任中民财
汇(天津)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 年 5 月至 2024 年 3 月,任华安财
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研究员。2024 年 3 月至今,担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23 年 8 月起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
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积极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
 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 2025 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是否连续
       本报告期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独立董           现场出席董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应参加董           参加董事会   席董事
事姓名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方南平      5      4       1      0     0      否      2
      为进一步做好履职工作,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
 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
 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历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
 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
 会 4 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
 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
 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1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在会议期间认真听取了公
 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及审议事项的汇报,对每个会议审议事项进行审慎审查
 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能。2025 年度,本人在董事会各专
 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向公司管理层了解 2025 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进行审核:
别就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沟通会议,听取了关于公
司 2025 年年度审计的总体情况,包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年报审计的关键审
计事项及应对措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事项沟通等。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
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
的议案》、《关于公司审计部<2024 年度及 2025 年第一季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
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 年度半
年度审计部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关于
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商誉减值测试内部控制制度>的议
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 年度
第三季度审计部工作报告>的议案》。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进行审
议。2025 年 4 月 23 日,本人参加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
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对拟聘任的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2025 年 8 月
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委员,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
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会议 3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在会议期
间认真审阅涉及本次会议事项的所有相关资料,并主动向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
人员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审议事项的具体情况,对会议审议事项进行审慎审查并
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治理中的作用。2025 年度,本人参加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如下:
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关联
方签订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文件的规定,本人到公司进行了实地调研,认真听取
了公司管理层对 2025 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情况汇报,提出了对公司发展
的意见和建议,并与公司 2025 年度签字会计师、内部审计部门进行了充分的沟
通,听取签字会计师介绍审计意见情况,并就相关问题与签字会计师、公司管理
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情况
董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其他方式,定期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
控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
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同时通过出席业绩说明会方式,与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进行交流,对股东向公司的问询进行回复。
 (五)现场工作情况
职的时间累计不少于 15 天。除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外,本人多次深入生产一线
及业务现场开展调研,并赴越南子公司实地考察海外基地运行情况,围绕全球产
能布局、供应链协同效率、成本结构变化及境外合规风险等重点问题进行系统了
解和综合研判。
  在充分掌握一手资料的基础上,本人结合行业环境及资本市场监管要求,从
战略匹配度、风险可控性及治理规范性等角度,对公司重大经营事项提出独立意
见和专业建议。同时,通过持续沟通机制,与董事会成员及管理层保持高频互动,
及时跟踪重点事项进展,强化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和信息披露合规性的监督。通
过上述履职安排,本人有效发挥了独立董事在战略支持、风险防范及规范运作方
面的作用。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案,事先都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审核,包括审查相关议案材料和听取有关介绍,确
保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且审慎地行使自己的表决权。报告期内监督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
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租
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三季度报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
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运
行总体良好,编制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
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为公司 2025 年
度审计机构。天健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
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天健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履行审议及披
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
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
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与建议
独立履职,始终保持独立判断,不受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
主体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
告期内,本人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围绕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内部控制建设、风险管理及规范运作等事项充分发表意
见,依法、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发展提供专
业支持。
及时跟踪最新政策动态和监管要求,不断提升专业能力与履职水平。本人将进一
步强化与董事会成员、管理层及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作,持续关注公司信息
披露质量及重大事项进展,主动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经营产生的影响,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制衡、风险防控和决策支持方面的作用,推动公司治理水平
持续提升,助力公司实现规范、稳健和可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方南平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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