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议事规则》
(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合
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
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召开了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及第三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完成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换届选举工作,并
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进行了调整,原独立董事 Stanley Yi Chang 先
生和周露露女士离任并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包括独立董事蔡彦卿先生、
独立董事翁文能先生及董事杨毓莹女士,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
事蔡彦卿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且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
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
和专业配置的要求。同时,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
则》等内部制度,调整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二、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生外,全体委员均以现场、通讯或书面传签方式出席会议。原独立董事 Stanley
Yi Chang 先生因个人身体健康原因未能出席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
三次会议与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会议的
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议案 决议结果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
月 11 日 全票通过
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月 29 日 1、《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票通过
月 25 日 1、《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全票通过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月 25 日 2、《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 全票通过
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月 29 日 全票通过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并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相关要
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2025 年度,公司严格依据相关要求经营
运作,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从专业的角
度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及财务管理等进行了监督,并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公司的内部审
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工作计划执行,定期开展内控
评价工作,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遵守
职业道德,遵循独立性原则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该机构具有从事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
司审计工作要求。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
监督,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等重点工作
与其充分沟通,及时推进了其对公司的审计工作。
(三)审阅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监督。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
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和重大遗漏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变更、估计变更、
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积极协调,并充分沟通讨论,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五)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任财务总监的议案》,认为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
等方面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具有履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能力,同意将本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监督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
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且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等其他事项的审核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为正常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亦不
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总体评价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
规则》的有关规定,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协调管理层及内外部审计机构的
沟通等方面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作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保
障了公司年度审计、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评价等工作的有效进行。
则,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指导、监督职能,加强对内部审
计工作的指导和对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完善公司运作机制,持续强化内控
规范的执行和落实,在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公司的关键业务流程、
关键控制环节、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严格监督并提出科学建议,督促公司规范
运作,不断提高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作效率,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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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