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7 证券简称:泰永长征 公告编号:2026-008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 年 3 月 13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 3 月 13 日(星期五)。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3 月 1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3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号科兴科学园 A1 栋 16 层公司会议室。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81,8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63%。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 230 人,代表股份 113,291,6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股份 691,1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9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9,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通
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29 人,代表股份 681,5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3053%。
所罗晓丹律师、陈玉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表
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3,449,0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904%;反对 6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3%;
弃权 5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66,6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1.9854%;反对 6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25%;弃权 5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621%。
该项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3,421,5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662%;反对 6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0%;
弃权 8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7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39,1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8.0063%;反对 6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46%;弃权 8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991%。
该项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的罗晓丹律师、陈玉洁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意见如下: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