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79 证券简称:弘景光电 公告编号:2026-007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 日起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包含姓名和职务),公示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3 日至 2026 年 3 月 13 日,公示期
不少于 10 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或通讯方式向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反映。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拟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信息、
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职务情况
等内容。
二、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之处。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不
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均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