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6-016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金 是否在前期
被担保人名称 保余额(不含本次担 是否有反
额 预计额度内
保金额) 担保
唐山市 丰南区华信精 密
制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1,000 万元 3,700 万元 是 否
“华信精密”)
注: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为基于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已经审议的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担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担保
及业务履约担保额度下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总额。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不适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信精密因经营需要,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
市丰南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了额度为 1,000 万元人民币的《流动
资金借款合同》(编号:冀-06-SME-2026-197)。
公司基于上述合同与中国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编号:冀-06-SME-2026
-197(保))为华信精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金额在年度公司预计的为子公司提供业务履约担保以及银行等机
构综合授信业务担保的额度之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上述担保事项均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2025 年 5 月 22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暨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 2025 年度向银行、其他
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70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敞口授信额
度。其中,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上述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2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对外担保,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担保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信用担保等担保方式,并拟授权董事长在公司
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时具有行使该互保的审批权限。在本次担保额度的决议有
效期内,为资产负债率 70%及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如有富余,可以
将剩余额度调剂用于为公司及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为资
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得调剂用于为资产负债率 70%
及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张文东先生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代表公司
与金融机构及相关非金融机构签署授信融资相关的授信、借款、抵押、质押、担
保合同、凭证等法律文件。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保证期间以实际发生时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
om.cn)上刊登的《关于 2025 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事项的
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6)。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唐山市丰南区华信精密制管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股 100%
法定代表人 张文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2827808489096
成立时间 2005 年 11 月 8 日
注册地 唐山市丰南区华通街 111 号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
经营范围 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项目
资产总额 95,080.78 65,677.73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88,764.56 58,519.79
资产净额 6,316.22 7,157.94
营业收入 129,341.91 169,957.46
净利润 -1,110.10 -1,090.28
(二) 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上述被担保对象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作为保证人为华信精密提供担保并与中国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编
号:冀-06-SME-2026-197(保)),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保证人: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丰南支行
本合同之主合同为债权人与华信精密之间签署的编号为冀
-06-SME-2026-197 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
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
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
有应付费用。
连带责任保证。
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
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战略发展规划,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且上述公司作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全面掌握其运营和管理情况,并对重大事项决策及日
常经营管理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的日常经
营活动需要,有利于子公司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会损害
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435,151.98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38.2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