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6-009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芯朋微”或“公司”)2026年3月12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工业级
数字电源管理芯片及配套功率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及“新能源汽车高压电源
及电驱功率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方式进行变更,部分测试产线由共建
变为自建,并对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公司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无锡芯
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38
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金净额为人民币959,883,667.2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W[2023]B069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
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
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及公
司于2026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芯
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
告编号:2026-010)。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投入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承诺投 募集资金累计
序号 项目名称
额 入金额 投入金额
新能源汽车高压电源及电驱功
率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工业级数字电源管理芯片及配套功
率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合 计 96,883.88 95,988.37 43,388.24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原因及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原因
为提升产品的可靠性、良率与供货能力,稳定公司的大规模交付供给,公司
拟将原定通过共建方式建设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高压电源及电驱功率芯片研发”
测试产线变更为通过自建方式建设;同时,基于土地集约原则,将“工业级数字
电源管理芯片及配套功率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中配套建设工业级半导体测试
中心一并纳入本次产线建设,建成后公司自建测试产线将以车规级产品的可靠性
试验、圆片测试、成品测试为主,工业级数字电源产品测试为辅。因此,募投项
目中原规划用于软硬件设备及IP购置的部分资金将调整用于自建测试产线的场
地购置、装修费用,未来自建测试产线如存在软硬件设备及IP购置资金缺口,公
司将以自有资金予以补足,确保测试产线的顺利投产。
(二)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 金额增减情
项目名称 序号 项目
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况
场地购置、装
修费用
软硬件设备及
IP 购置
新能源汽车高
压电源及电驱
功率芯片研发
及产业化项目
合计 项目总投资 33,928.29 33,928.29 0
场地购置、装
修费用
软硬件设备及
工业级数字电源 IP 购置
管理芯片及配套 3 研发费用 19,571.15 19,571.15 0
功率芯片研发及
产业化项目
合计 项目总投资 41,899.15 41,899.15 0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是公司根据行业发展、实际经营需要及
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关要求。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投
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将部分测试产线
由共建变更为自建。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事项已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