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无锡芯朋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
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成立于 2008 年 12 月 8 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首席合伙人为赵焕琪。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 72 人,注册会计师 296 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65 人。
收入为 30,397.0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7,428.74 万元。审计 2025 年上市公司年报
客户家数 129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
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3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
日召开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
皓国际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
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具备为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
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同意公司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
计工作,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2 月 3 日,审计委员会与北京德皓国际进行了 2025 年度审计工
作的审前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项目团队和时间安排、总体审计策略、
关键审计事项、重点关注领域和审计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对公
司 2025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北京德皓国际相关
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北京德皓国际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
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
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在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鉴证过程
中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
效性进行了评价,勤勉尽责,出具的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
职责。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