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陆振波作为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高速”
“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
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本人为博士研究生,拥有博士学位,中共党员,2003年3月起至今任东南大
学交通学院智能运输系统研究中心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党支部书记,研究方向
为智慧高速、交通安全、交通管控、绿色低碳交通等;同时,担任住建部生态城
市规划咨询专家、江苏省信息化工程咨询专家、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智慧高速、大
桥评审专家,世界银行交通顾问。2025年6月7日起任粤高速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
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一)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共召开3次,本人应出席2次,均列席参会。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9次,本次应出席5次,具体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 以通讯表决方式或视频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加会议次数 席次数 会议方式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粤高速独立董事后,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充分了
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及邮件等
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与会
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
公正。
(七)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
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
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
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对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对公司重要的投资项目京珠高速广珠段、佛开高速以及广佛高速
进行了现场调研,深入了解项目的实际改扩建工程进展、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
理及运营效益等情况;参与了对标企业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的调研学习活动,
重点考察了其在智慧高速建设、成本精细化管理及路衍经济开发等方面的先进经
验与实践成果。
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自 2025 年
但仍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
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
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
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
出建议。
(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均及时报送会议资料给董事们审阅,就相
关重要议案提前安排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说明会议,并结合独立董事的意见修改议
案材料。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董事会及独
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独
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和行业市场发展等情况,听取公司有
关人员的汇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公司决策、计划、执行结果等情况进行沟通、
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关注外部环境对市场变化及对公司的影响,
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人勤勉尽责,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健全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规范关联交易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对须
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重
要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地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我共审议通过了 1 项关联交易事项,即《关于向
赣州赣康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借款的议案》,并对上述关联交易在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的公允性、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以及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方
面做了细致的审查并发表了意见。
(二)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事项
报告期内,作为粤高速独立董事,我审议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
《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摘要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的议案》,并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予以肯定。
(三)聘请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粤高速独立董事后,公司未提交董事会审议聘请会计师
事务所的相关议案。
(四)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粤高速独立董事后,公司未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计估计变
更事项的议案。
(五)任免董事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粤高速独立董事后,公司未提交董事会审议任免董事事
项的议案。
(六)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我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经理层成员任期
《关于兑现 2024 年度经理层成员任期制与契约化考核
制契约化考核结果的议案》
优秀奖励的议案》《关于粤高速 2025 年工资总额预算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对公
司年度工资总额分配方案、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查。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
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
借自身的交通行业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
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职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同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
建议,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就 2025 年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履职情况汇报。
独立董事:陆振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