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26-009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沈洁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67,363,364股(占公司当
前总股本比例9.75%)的股东沈洁女士计划自本次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
公司股份不超过6,911,5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0%)。
公司近日收到沈洁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沈洁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股) 比例(%)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第
一大股东(本次减持主体)
北京宏裕融基创业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第
一大股东之一致行动人
伙)
合计 80,892,542 11.70
注:上表若合计数比例与各分项比例之和尾数上有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于其个人资金规划与安排所需。
积转增股本部分)。
超过6,911,5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0%。若计划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按照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原则,对前述拟减持
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月7日起至2026年7月6日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承诺的情形,不存在其他减持相关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沈洁女士此前已披露的持股
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人北京宏裕融基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股东减
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后续减
持股份的相关情况,沈洁女士也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