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天马A: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13 21: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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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
                     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现将公
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
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96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549 人,其中 78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34,862.94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3,764.58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
数为 383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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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
处分 4 次、自律处分 1 次。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共 2 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蔡如笑,201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
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从 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雅萍,201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为多家上市公司提
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从 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思婕,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为多家上市公司提
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从 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玉枝,199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
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
要求》的情形。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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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人民币 271
万元整,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26 万元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费
用为人民币 45 万元整。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
等的相关要求,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
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
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
疑,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经
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三、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
客观、公正、公允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表现
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
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三月
                   第 3 页 共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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