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锡: 关于就H股发行修订于H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13 21: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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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银锡     公告编号:2026-21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就 H 股发行修订于 H 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
 《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就 H 股发行修订于 H
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拟在境外发行股份(H 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
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需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境内
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香港联交
所上市规则》等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拟定了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
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以下简称“《董
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同时,拟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就公司本次发行上
市事项,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境内外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及本次发
行上市实际情况,对经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上述文件不时进行调整和修改
(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在本次
发行上市完成后,根据股本变动等事宜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就注册资本和
章程变更等事项向公司登记机构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核准、审批、登记、变
更、备案等事宜(如涉及),但该等修订不能对股东权益构成任何不利影响,并
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和有关监管、审核机关的规定。
  《公司章程(草案)》《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
案)》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生效并
实施。《公司章程(草案)》《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
案)》生效并实施后,现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即同时废止。在此之前,除另
有修订外,现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继续有效。
  二、其他事项说明
(草案)》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制度。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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