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的论证分析报告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025 修正)》《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2025 修正)》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英威
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公司编制的《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
及相关行业发展趋势等情况,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股票的背景、目的和必要性,
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
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以及本次发行方案的可行性、公平性、合理性,本次发行
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等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编制的《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独立董事:孙俊英、钟子建、褚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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