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35 证券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4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
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可持续发展管理,积极履行可持续发展职责,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7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对公司章程予以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 5.1.1 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 第 5.1.1 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力; 力;
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 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
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未逾 2 年; 未逾 2 年;
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 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
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 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
日起未逾 3 年; 日起未逾 3 年;
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 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
序号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 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
令关闭之日起未逾 3 年; 令关闭之日起未逾 3 年;
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期限未满的; 期限未满的;
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 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
项职责; 项职责;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
明确结论意见的; 明确结论意见的;
内容。 内容。
以上期间,按拟选任董事的股东会召开日截 以上期间,按拟选任董事的股东会召开日截
止起算。 止起算。
董事候选人应在知悉或理应知悉其被推举为 董事候选人应在知悉或理应知悉其被推举为
董事候选人的第一时间内,就其是否存在上 董事候选人的第一时间内,就其是否存在上
述情形向董事会报告。 述情形向董事会报告。
董事候选人存在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之一 董事候选人存在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之一
的,公司不得将其作为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 的,公司不得将其作为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
会表决。 会表决。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
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 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
条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停止其履 条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停止其履
职。 职。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董事候选人是
否符合任职资格进行审核。上市公司在披露
董事候选人情况时,应当同步披露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的审核意见。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应
当对董事的任职资格进行评估,发现不符合
任职资格的,及时向董事会提出解任的建议。
第 5.1.6 条 董事审议提交董事会决策的事项
时,应当充分收集信息,谨慎判断所议事项
第 5.1.6 条 董事连续 2 次未能亲自出席,也
是否涉及自身利益、是否属于董事会职权范
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
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董事连续 2 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
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
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序号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 5.1.7 条 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
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
程、股东会决议,致使上市公司遭受严重损
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
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
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 5.4.5 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战略、提名、薪 第 5.4.5 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战略与可持续发
酬与考核等其他专门委员会,依照本章程和 展、提名、薪酬与考核等其他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 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
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 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
专门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审计 专门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审计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
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 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
集人。 集人。
第 5.4.6 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主要
职责权限:
第 5.4.6 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研究并提出建议;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
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
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
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
目的分析和研究,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建
议;
目的分析和研究,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建
议;
究并提出建议,包括战略规划、目标设
定、政策制定、执行管理、风险评估、
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绩效表现、信息披露等事宜;
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 6.2 条 本章程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离职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
第 6.2 条 本章程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出现不得担任董事的情
离职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 形的,应当立即停止履职并辞去职务;高级
人员。 管理人员未提出辞职的,董事会知悉或者应
本章程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规 当知悉该事实发生后应当立即按规定解除其
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职务。
本章程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规
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应当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
序号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职资格进行评估,发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
及时向董事会提出解聘建议。
注:
二、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7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
上述制度 1、2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
效施行,原制度相应废止;制度 3、4、5 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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