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维通信: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13 19: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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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36     证券简称:信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6-004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
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
等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就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的分析,
并就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1)本次发行于 2026 年 9 月底实施完成(本次发行完成时间仅为测算所用,
最终以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600,000.00 万元,不考虑扣除发行费用
的影响。
  (3)假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为 290,270,591 股。
  (4)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5)在预测公司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和现金分红之外的
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6)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
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 7 ) 在 预 测 公 司 总 股 本 时 , 以 本 次 发 行 前 2025 年 9 月 30 日 总 股 本
权激励、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解锁及稀释性影响,股票回购注销、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8)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8,648.81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2,919.78 万元。在
不出现重大经营风险的前提下,假设公司 2025 年全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系根据 2025 年 1-9 月
已实现净利润年化测算。在此基础上,假设公司 2026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 2025 年度持平、增长 10%和增长 20%。(此
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主要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
断)
  (9)假设公司 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派
发红股。
  (10)以上假设分析仅作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影响之用,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
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如下:
      项目
                   (未经审计)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96,756.86       96,756.86      125,783.92
本次发行数量(万股)                                            29,027.06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项目
               (未经审计)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预计本次发行完成时间                                       2026-9-30
情景一:2026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与 2025 年相比增长率为 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57,226.37      57,226.37       57,226.37
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8           0.68            0.6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8           0.68            0.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
本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
释每股收益(元/股)
情景二:2026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与 2025 年相比增长 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57,226.37      62,949.01       62,949.01
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8           0.75            0.7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8           0.75            0.7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
本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
释每股收益(元/股)
情景三:2026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与 2025 年相比增长 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57,226.37      68,671.64       68,671.64
润(万元)
     项目
                (未经审计)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8           0.82           0.7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8           0.82           0.7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
本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
释每股收益(元/股)
注 1:相关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
及披露》 (201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注 2:上述假设仅作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之用,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
测。
  由上表可知,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发行完成后
业务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公司即期基本每股收益等指标将会出现一定程度摊
薄。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总股本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均将大幅增长,但由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显现需要一个时间过程,相关利润在
短期内难以全部释放,短期内股东回报主要还是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公司的每股
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短期内下降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
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发行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顺应未来市场需求趋势,有利于提升公
司产品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巩固公司行业领先地位并提升核心竞争力,为公司运
营和业绩的持续快速增长奠定坚实的基础。本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符合公司
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详见本次预案“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之“二、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的必要
性和可行性”的相关内容。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
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进行。项目建成并投产后,将
进一步扩大现有主要产品产能、业务规模,在公司现有业务基础上,进一步提高
公司满足市场需求的能力,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1)人员储备情况
  公司目前拥有一支人员稳定结构完善的核心团队,为公司业务的长远发展提
供了良好保障。本次发行募投项目与公司当前主营业务密切相关,公司目前已有
项目实施所必须的核心人员储备。此外,除在公司现有人员中进行调拨和培养之
外,公司还将根据项目实施的需要引进外部专业人员,并适度招募和培训普通工
作人员,多种方式相结合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2)技术储备情况
  近年来,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以巩固公司在射频元器件行业的优势地位,
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已在国内外建立以泛射频技术为核心的研发平台,
打造以中央研究院为主的多个综合技术研究服务中心,持续深化与国内外重点科
研院所的长期战略合作,形成综合性技术优势。公司持续保持高研发投入,为本
次募投项目实施和未来持续发展提供了充分的技术储备。
  (3)市场储备情况
  公司凭借其良好的产品质量、迅速的市场响应速度和优质的客户服务等优势,
经过多年的经营积累,已经进入了众多国内外知名品牌商的供应链体系,与上述
品牌商保持着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优质客户将保障公司订单的持续增长,也是
消化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市场保障。
五、公司拟采取的防范措施
  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以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
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持续接受独立董事
和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检查。公司将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
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
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商业卫星通信器件及组件项目”、
                          “射频器件及组件项
目”和“芯片导热散热器件及组件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有
关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将加快业务资
源整合,争取充分发挥公司内部协同效应,并积极推进市场推广和业务开拓,争
取实现公司整体效益的提升,进一步提高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
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
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期间
间隔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时,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制订了对股东回报的合理规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实施积极的利
润分配政策,并注重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努力强化股东回报,切实维护投
资者合法权益,并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的承

    为保障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和维护
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
取填补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
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
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
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和维护
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彭浩先生就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
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作出了如下承诺:
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
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
出具补充承诺。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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