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30 证券简称:芯碁微装 公告编号:2026-011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于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
司于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 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基于公司发行 H 股并上市需要,根据公司发行 H 股并上市进程以
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HKSCC)对在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香
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对 H 股发行
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修订处加
粗表示):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十七条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 第六十七条 个 人 股 东 亲 自 出 席 会 议
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 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
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 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
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 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
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任何有权出 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任何有权出
席股东会议并有权表决的股东,有权 席股东会议并有权表决的股东,有权
委任一人或者数人(该人可以不是股 委任一人或者数人(该人可以不是股
东)作为其股东代理人,代为出席和 东)作为其股东代理人,代为出席和
表决。 表决。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
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 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
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 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
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 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
定代表 人依法出 具的书 面授 权委托
定 代 表 人依法出 具 的书 面授权委托
书。
书。
如该股东为香港法律不时生效的有关
条例所 定义的认 可结算 所或其 代理
人,该股东可以授权其认为合适的一
名以上的人士在任何股东会或任何类
别股东会议上担任其代理人或代表;
但是,如果两名以上的人士获得授权,
则授权委托书或授权书应载明每名该
等人士经此授权所涉及的股份数目和
种类。经此授权的人士可以代表认可
结算所(或其代理人)行使权利(不
用出示持股凭证,经公证的授权和╱
或进一步的证据证明其正式授权),如
同该人士是公司的个人股东。
第一百二十五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 第一百二十五条 董 事会 每年 至少
开 2 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 召开 4 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
召开 10 日以前(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 议召开 14 日以前(不包括会议召开当
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H 股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
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H 股适用)》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并自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股份(H 股)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
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订后的《公司章程(H 股适用)》全文
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