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内配: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13 1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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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26-007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
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
任王金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朱会珍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闫辉先生为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金艳女
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金艳女士拥有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专业知识和
能力。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况。
  王金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二、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
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朱会珍女士为公
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朱会珍女士具备必需的证券、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备担任董事
会秘书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认真、勤勉地履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
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朱会珍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朱会珍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371-65325188
  联系传真:0371-65325188
  电子邮箱:zhuhuizhen@hnzynp.com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普济路 19 号德威广场 26 层
  三、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
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闫辉先生为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闫辉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履行岗位
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闫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闫辉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371-65325188
联系传真:0371-65325188
电子邮箱:zhengquan@hnzynp.com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普济路 19 号德威广场 26 层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相关简历
会计师,无境外居留权。2000 年参加工作,历任焦作耐火材料厂会计、主管会
计,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审计主管,2016 年 7 月加入中原内配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审计专员、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销售部副经
理、公司审计部部长、公司财务部部长。自 2026 年 3 月 13 日起,担任公司财务
总监。
  截至公告日,王金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王金艳女士与本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任职条件符合《公司章程》
《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财务总监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历,无境外居留权。2013 年 3 月加入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从事证券事务管理工作,现任公司证券部部长兼证券事务代表。自 2026
年 3 月 13 日起,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公告日,朱会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朱会珍女士与本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任职条件符合《公司章程》
《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朱会珍女士已取
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学与经济学双学士学位,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中级会计师。2018 年参加工
作,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高级审计员、项目经理,
  截至公告日,闫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
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
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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