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6-018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
易日内(2026年3月10日、2026年3月11日、2026年3月12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
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
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目前公司基本面及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截至2026年3月12日收盘,公
司滚动市盈率为53.74,市净率为2.81,均高于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D44)
行业平均值。股价短期内连续上涨主要受市场情绪影响,存在市场情绪过热、非
理性炒作及后续股价回调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
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当前主要收入来源于电力、热力销售业务。2025年1-9月,公司实现营
业收入793,493.61万元,其中,电力销售业务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为51.05%,热
力服务业务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为22.55%。
此外,在实际经营中,公司电力、热力销售业务面临宏观经济与政策风险,
电力、热力销售业务与工业用能需求高度相关,当前宏观经济承压,部分高耗能
行业产能利用率下行,可能导致企业用能需求收缩,进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同
时,在电力全面市场化交易深入推进的背景下,行业进入深度调整期,未来政策
细化及地方配套措施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热点概念,
充分认知相关业务的发展阶段与潜在风险,审慎投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其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其辰”)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协鑫创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创
展”)、杭州鑫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鑫瑀”)累计被质押股份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50.05%。其中,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其辰累计被质押股份占其
所持股份比例为97.61%;协鑫创展累计被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00.00%。
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2%)协议转让给浙江金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金证得胜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事项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
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其辰及其一致行动人协鑫创展、杭州鑫瑀合计
持有公司的股份由779,617,442股减少至683,487,4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更。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公司计划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目前正在开展年度财
务核算工作。公司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2025年度
经营业绩信息。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
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内(2026年3月10日、2026年3月11日、2026
年3月12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核实情况说
明如下: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
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基本面及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截至2026年3月12日收盘,公
司滚动市盈率为53.74,市净率为2.81,均高于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D44)
行业平均值。股价短期内连续上涨主要受市场情绪影响,存在市场情绪过热、非
理性炒作及后续股价回调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
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当前主要收入来源于电力、热力销售业务。2025年1-9月,公司实现营
业收入793,493.61万元,其中,电力销售业务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为51.05%,热
力服务业务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为22.55%。
此外,在实际经营中,公司电力、热力销售业务面临宏观经济与政策风险,
电力、热力销售业务与工业用能需求高度相关,当前宏观经济承压,部分高耗能
行业产能利用率下行,可能导致企业用能需求收缩,进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同
时,在电力全面市场化交易深入推进的背景下,行业进入深度调整期,未来政策
细化及地方配套措施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热点概念,
充分认知相关业务的发展阶段与潜在风险,审慎投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其辰及其一致行动人协鑫创展、杭州
鑫瑀累计被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50.05%。其中,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其辰
累计被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97.61%;协鑫创展累计被质押股份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为100.00%。
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2%)协议转让给浙江金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金证得胜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事项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
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其辰及其一致行动人协鑫创展、杭州鑫瑀合计
持有公司的股份由779,617,442股减少至683,487,4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更。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公司计划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目前正在开展年度财
务核算工作。公司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2025年度
经营业绩信息。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
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