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16 证券简称:中远通 公告编号:2026-007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深圳市威珀数字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珀”)为降低运营成本,推进
绿色工厂建设,拟与合作伙伴深圳市雨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雨禾投资”)
共同投资开发并建设威珀自有工业园区屋顶光伏及光储充电站项目,威珀拟以自
筹资金向深圳市申能之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能之源科技公司”或“标
的公司”)增资 210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申能之源科技公司注册资本由 90
万元增加至 300 万元,威珀将持有申能之源科技公司 70%的股权,申能之源科技
公司将成为威珀的控股子公司,负责威珀自有工业园区屋顶光伏及光储充项目的
建设、运营,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代表
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深圳市威珀数字能源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雨禾投资有
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申能之源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
等有关文件,以及办理股权变更手续等相关事项。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
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共同投资方基本情况
物业管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停车场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二手
车经纪;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再生资源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报废机动车回收;报
废机动车拆解;报废电动汽车回收拆解;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合计 200 1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雨禾投资为依法存续的营利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雨禾投资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
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
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
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储能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动汽车充
电基础设施运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许可经营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
增资前 增资后
序 认缴出 认缴出
股东名称 持股比 持股比 出资方式 资金来源
号 资额(万 资额(万
例 例
元) 元)
自有或自
筹资金
合计 90 100% 300 100% - -
以上需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政府部门登记及/或备案的信息,以市场监督
管理部门等政府部门的最终登记备案内容为准。
标的公司因成立时间较短,尚未开展实际经营。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股东均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标的公司亦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本次交易
完成后,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对公司形成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四、《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方
甲方:深圳市威珀数字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雨禾投资有限公司
丙方:深圳市申能之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出资安排
甲方以现金人民币 210 万元实缴向丙方增资,对应增资后丙方注册资本 210
万元,对应增资后出资比例 70%。增资后,丙方的注册资本由 90 万元增至 300
万元,并据此办理变更工商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完成后,各方的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300.00 100%
(三)公司治理
丙方设立股东会,职权范围应遵循《公司法》及丙方《公司章程》关于股东
会职权的相关规定;设 1 名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执行董事由
甲方委派;设 1 名监事,由乙方委派;设经理 1 名,由甲方委派,可以由甲方委
派的执行董事兼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副经理由乙方委派,负责电站
的具体运维和技术支持;财务负责人由甲方委派。
下列重大事项,须经全体股东(100%表决权)一致同意通过:
(1)公司对外融资、担保、借贷;
(2)公司主营业务方向的重大调整;
(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
(四)违约责任
资问题导致丙方或另一方遭受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
偿守约方所遭受的损失。
有关各方义务及违约责任,本合同未尽部分,按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
行。
(五)其他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各方法定代
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威珀通过增资申能之源科技公司,与雨禾投资共同投资开发
并建设威珀自有工业园区屋顶光伏及光储充电站项目,有利于降低威珀日常运营
中的能源成本支出,提升经济效益,同时为威珀后续进军光储领域积累经验、储
备核心技术,开拓新的业务增长点,对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
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投资完成后,申能之源科技公司将成为威珀的
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六、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措施
标的公司在威珀自有工业园区屋顶光伏及光储充电站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
存在项目合规风险、建设成本增加、发电量增加等风险,标的公司将通过完善必
要且有效的批复文件后再进行投资建设及做好项目建设进度规划、集中采购、智
慧化运营等措施,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公司将积极关注本次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申能之源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