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3
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 12 个月累计发生
诉讼、仲裁案件合计金额为 6,055.4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11.67%,其中累计未结诉讼、仲裁案件金额为 5,579.54 万元,累计
已结诉讼、仲裁案件金额为 475.91 万元。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被告;申请人、被申请人等。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
庭审理或尚未结案,上述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
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案件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 12 个月累计发生诉讼、仲裁案
件合计金额为 6,055.4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67%。其中,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金额为 771.40 万元,
作为被告(被申请人)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金额为 5,284.04 万元。累计诉讼、
仲裁案件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 立案 原告/申请 涉案 案件
被告/被申请人 案由 备注
号 时间 人 金额 进展
天域生物科
月3日 合同纠纷
公司
建设工程 尚未开
合同纠纷 庭审理
日 限公司
刘炳生、蔡显威、王英、青海柴达木
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高旭光、嘉 损害公司
安徽安盛石
月 12 日 伙)、奥特佳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 益责任纠 庭审理
公司
限公司、西藏鑫溢投资有限公司、陈 纷
伟、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沐园晟
月 10 日 纠纷 庭审理
限公司
系前期公告进
武汉沐园晟 湖北天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天
月 10 日 庭审理 情况详见本公
限公司 公司(第三人)
告下文
上述单笔金额 500 万元以上的案件金额小计 3,525.35
低于 500 万元的案件金额小计(共 25 笔) 2,530.10
合计 6,055.45
二、重要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一)本次诉讼所涉事项前期背景
域”)承租武汉沐园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沐园晟”)拥有的江夏区
猪场用于展开生猪养殖业务。2023 年 01 月,双方就江夏区猪场合作模式由租赁
模式变更为合资模式,沐园晟以江夏区猪场自有固定资产出资公司控股子公司武
汉天乾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天乾”)(江夏区猪场的实际经营者)取
得其 30.00%的股权,并签署了《股权投资框架协议》及《合作经营合同》。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07 月 06 日、2023 年 01 月 18 日、2023 年 03 月 21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拟
签订租赁合同的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优先增资权的公告》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2023-006、
根据控股子公司与沐园晟签订的《合作经营合同》权利义务约定,沐园晟应
当保障江夏区猪场用地及建设、生猪养殖污染防治、设备设施升级改造等符合合
规要求,在沐园晟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为前提下,控股子公司武汉天乾及湖
北天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天豚”)自 2024 年起向沐园晟分配
利润和承担补足责任。如沐园晟出现任何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导致猪场无法正
常使用的,武汉天乾及湖北天豚均有权暂缓向沐园晟分配利润或承担补足责任,
直至沐园晟完成整改。
在江夏区猪场实际投产使用中,沐园晟存在未充分保障相关设备设施建设及
升级改造到位等问题,经控股子公司督促后仍未整改到位,鉴此,武汉天乾及湖
北天豚依照《合作经营合同》约定暂缓向沐园晟分配利润或承担补足责任。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近日,控股子公司湖北天豚、武汉天乾、武汉天域收到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
院出具的(2026)鄂 0115 民初 3306 号案《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等法
律文书,沐园晟以合同纠纷为案由对湖北天豚、武汉天乾提起诉讼。
原告:武汉沐园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湖北天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天乾农牧有限公司
第三人:武汉天域农牧有限公司
根据《合作经营合同》第 5.2 条及 5.3 条约定,武汉天乾承诺自 2024 年起向
原告分配利润,且每年分配利润不低于 1,800 万元。若武汉天乾当年不满足利润
分配条件或可分配利润不足 1,800 万元时,由湖北天豚进行差额补足,且完成差
额补足责任的时限最迟不超过 5 月份前 5 个工作日,如有逾期,每逾期一日按应
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截至 2026 年 1 月 1 日,湖北天豚、武汉天乾理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原告分配利
润及支付业绩补足款 3,600 万元(其中 2023 年度 1,800 万元、2024 年度 1,800 万
元),但湖北天豚实际支付 3,336 万元,尚欠 264 万元。
(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差额补足款计 264 万元;
(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按合同约定日万分之五为标准自
(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连续 12 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案件中存在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
尚未结案,上述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高度
重视上述诉讼案件,将连同专业律师积极处理诉讼事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