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公司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
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 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
情况如下: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人
业务收入总额 29.69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4.65亿元
客户家数 756家
审计收费总额 7.35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含A、B股)审计 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
涉及主要行业
情况 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
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
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
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相关数据如下:制造业(578),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4) ,批
发和零售业(18),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2),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1),农、
林、牧、渔业(10),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0),建筑业(10),房地产业(9),租赁和商务服务业(8)
,采矿业(7),金融业(6),交
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综合(4)
,卫生和社会工作(1) ,住宿和餐饮业(0) 。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2025年4月15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
的资格。报告期内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证的执业准则,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对公司的资产状况、经营成
果、财务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并独立对
公司进行审计。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沟通协商公司2024年和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确定审计工作计
划,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初
步审计意见后,与其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
(三)为确保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根
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经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表决后,向公司董事会提名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
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
公允、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的监督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
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
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与会委员签字:
谢诗蕾
陈维国
ZHANG D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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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