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北人: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12 19: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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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18     证券简称:江苏北人     公告编号:2026-018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3月12日
  ?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80.00万股,约占授予日公司股本总额的2.40%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根据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
划的授予日为2026年3月12日,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05名激励对象授予28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1.26元/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届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
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6-014)。
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20)。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调整事项及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鉴于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职业规划调整,不
再符合本激励计划的参与条件。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6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并将前述激励
对象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
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06名调整为105名,授予的权益总数不变。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的
明确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本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在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润分配的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所有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上述任一情形,公司具备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所有激励对象符合上述授予条件。本激励计划的
授予条件已成就。
  (1)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
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由公司董事会审议确定,符合《管理办法》及本
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确
定2026年3月12日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05名激励对
象授予28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1.26元/股。
  (四)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安排和归属条件后
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
大事项。
  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
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订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
第一个归属期                                          50%
         票授予日起2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
第二个归属期                                          50%
         票授予日起3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满足归属条件而不得申请归
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一考核年度归属。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
归属事宜。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
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样受归属安排和归属条件的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
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
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日公司股本总
    职务
              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额的比例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105人)
    合计         280.00          100.00%      2.40%
  说明:
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包括外籍员工。
权益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获授的权益,由董事会将前述权益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重新
分配或直接作废处理。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不得成为激励对
象的情形: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下属分公司、子公司)的核心
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四)公司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管理办法》规定不得授予限制
性股票或不得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
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6 年 3
月 12 日,并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05 名激励对象授予 28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为 11.26 元/股。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 6 个月卖出
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不包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本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方式
  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归属日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
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参照股票期权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关规定,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公
司以 2026 年 3 月 12 日为基准日,对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测算。具体参
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22.01 元/股(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2)有效期:14 个月、26 个月(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至每期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3.1768%、16.3804%(采用上证指数最近 1 年、2 年历
史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2643%、1.3614%(分别采用中债国债 1 年期、2 年期
的到期收益率);
  (5)股息率:1.2239%(公司近 2 年平均股息率)。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同时将根
据各期可归属人数变动、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
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比例进行摊销。
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授予 28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
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
  摊销总成本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说明:
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可归属人数、实际业绩考核完成情况等因素有
关。同时,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激励计划可能产生的股份摊薄影响。
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
下,本激励计划的摊销成本对有效期内各年度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本激励计
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激励对象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
所带来的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将远高于本激励计划产生的费用增加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本次授予条件已经满足;本次授予日的确定、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符
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
案)》的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第 4 号》及《激
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
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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