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6-012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6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
年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全体董事一致
同意于2026年3月12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
出席董事六人,实际出席董事六人(其中,董事李晓锐,独立董事游雄
威、徐小宁、吴鹏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仁
硕先生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讨论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
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抵押担保贷款的议案》
公司拟向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5.57 亿元流动资金贷款,公司
以自身及中国境内 4 家控股子(孙)公司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
提供抵押担保。贷款用途为:办理转贷。
此次贷款额度在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经公司董事
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请查阅刊载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申请抵押担保贷款的公告》
。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2024 年 9 月向控股股
东陕西新丝路进取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财务资助借款 5000
万元、4000 万元,并签署了《借款协议》,财务资助的年利率为不超过
鉴于上述控股股东财务资助借款即将到期,经协商,将上述借款延
期一年,借款利率不超过 6%,借款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联董事许仁硕先生、陈衔佩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2 票,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请查阅刊载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财务资助延期的公告》
。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