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66 证券简称:天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昆山开发区国投控股有限公司签署股权挂牌
转让意向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昆山开发区国
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国投”)签署的《股权挂牌转让意向协议书》
(以下简称“意向协议书”),属于双方合作意愿、意向性约定,能否摘牌成
功存在不确定性。
? 后续经双方有权审批的机构批准后,以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公司
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昆山国投拟在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其所持苏州豪米波
技术有限公司(简称“苏州豪米波”)1.012%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15.399 万元,
本次交易价格以各方认可的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结果或人民币
利息(计息期间自苏州豪米波收到昆山国投投资款之日起直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孰高为准,根据挂牌信息及双方确认,交易标的目前挂牌底价为 642.0165
万元。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在苏州豪米波股东会中的决策效率,公司拟参与本次
竞买事宜。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拟以现金 13,184.3663 万元受让烟台华立投资有
限公司等 7 家股东持有苏州豪米波的 32.2998%股权并拟以现金 10,000 万元对苏
州豪米波进行增资,交割后,公司将以人民币 23,184.3663 万元获得苏州豪米波
有限公司股权并对其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该次交易尚在交割过程中。如该次交易与本次交易均完成,公司将持有苏州豪米
波 55.5413%股权。
√购买 □置换
交易事项(可多选)
□其他,具体为:
交易标的类型(可多
√股权资产 □非股权资产
选)
交易标的名称 苏州豪米波 1.012%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15.399 万元)
是否涉及跨境交易 □是 √否
是否属于产业整合 √是 □否
√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 642.0165
交易价格
□ 尚未确定
√自有资金 □募集资金 □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
□其他:____________
? 全额一次付清,约定付款时点:
支付安排
□ 分期付款,约定分期条款:
是否设置业绩对赌条
?是 √否
款
注:交易价格是否能竞拍成功尚不确定,支付安排以双方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为准。
(二)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7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与昆山开发区国投控股有
限公司签署股权挂牌转让意向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签署意向协议书,拟以
签署本次交易相关文件及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签署意向协议书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卖方简要情况
交易标的及股权比例或份 对应交易金额(万
序号 交易卖方名称
额 元)
苏 州 豪 米 波 1.012% 股 权
昆山开发区国投控
股有限公司
元)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法人/组织名称 昆山开发区国投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371150845X5
成立日期 1998/12/25
注册地址 昆山开发区长江南路西侧
主要办公地址 昆山开发区长江南路西侧
法定代表人 时洁
注册资本 102,311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 投资与资产管理,自有房屋出租,物业管理。(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持股
上述交易方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与公司在产
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任何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
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交易标的名称:苏州豪米波 1.012%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15.399 万元)
交易类型:购买股权资产
苏州豪米波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是一家以中组部“国家高层次人
才”、俄罗斯外籍院士、海外回国汽车专家为核心团队的高科技创新创业型企业,
旨在打破国外垄断,填补国内空白,积极打造具有高度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感
知与融合技术的人工智能系统”。标的公司专注于 4D 毫米波雷达为主的传感器
开发、多传感器信息融合与整车集成控制领域,致力于为汽车厂提供可量产的
ADAS 汽车智能辅助驾驶系统及无人立体交通控制系统解决方案。凭借深厚的技
术积累与产业化能力,成为智能感知领域的核心创新力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
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
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1)交易标的
法人/组织名称 苏州豪米波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83MA1MJWP09L
□ 不适用
?是 √否(注: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苏
州豪米波的其他股东等各方签署股权转让与增资
是否为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内 协议,拟以人民币 23,184.3663 万元获得苏州豪米
子公司 波 54.8666%股权,目前前述交易尚未完成交割,
因此苏州豪米波尚未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前述交易
交割完成后其将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本次交易是否导致上市公司
?是 √否
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
交易方式 □向标的公司增资
□其他,___
成立日期 2016/04/25
注册地址 昆山开发区章基路 135 号 013 幢 601 室
苏州市昆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旭路科技广场 9
主要办公地址
层、11 层
法定代表人 BAI JIE
注册资本 1,521.5969 万元人民币
电磁波领域内软件与硬件的机电系统、机械连接件
技术开发、一体化集成,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
术服务;汽车电子领域电子系统开发、测试与评价
技术服务;电子产品测试、维护、销售及技术服务;
电子产品和软件销售;一般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
主营业务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
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工业工程设计
服务;电气机械设备销售;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
智能车载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所属行业 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a.本次交易前苏州豪米波的股权结构:
认缴出资
序号 股东 股权比例
(万元)
昆山市久之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安徽国江未来汽车产业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石河子市明照共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昆山禾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合计 1521.5969 100%
b.根据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与相关方签署的股权转让与增资协议,公司拟以
人民币 23,184.3663 万元获得苏州豪米波 54.8666%股权,目前该交易尚在交割
过程中。
上述交易完成交割后苏州豪米波的股权结构:
认缴出资
序号 股东 股权比例
(万元)
(有限合伙)
合计 2,282.3953 100%
注:上述交易完成交割后,昆山国投持有的苏州豪米波的股权比例变更为 0.6747%系因为上
述交易中公司将对苏州豪米波增资,从而稀释了昆山国投在苏州豪米波中的股权比例,但昆
山国投持有的苏州豪米波的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仍为 15.399 万元。
c.本次交易后苏州豪米波的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有限合伙)
限合伙)
(有限合伙)
限合伙)
四川翠融企业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2,282.3953 100%
本次交易其他股东一致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经查询,苏州豪米波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标的资产名称 苏州豪米波技术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类型 股权资产
本次交易股权比例(%) 1.012%
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审计机构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是否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审
√是 □否
计机构
项目
资产总额 12,147.07 12,398.06
负债总额 9,992.78 14,355.29
净资产 2,154.29 -1,957.23
营业收入 869.56 3,379.45
净利润 -5,921.08 -4,358.6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6,204.92 -4,679.78
利润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昆山国投拟通过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挂牌方式转让苏州豪米波
股权转让价格按下述两者中孰高为准:
息期间自苏州豪米波收到昆山国投投资款之日起直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止),故
投资金额加利息金额为人民币 642.0165 万元;
持有的苏州豪米波股权价值。
根据昆山国投在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中的挂牌信息:昆山众信资产评
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了苏州豪米波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的
资产评估报告(昆众信评报字(2025)第 168 号),根据《评估报告》,以 2025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选取收益法估值作为评估结论,苏州豪米波技术有
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 36,700.00 万元。根据前述评估报告,昆山国
投所持有的苏州豪米波股权价值为【371.404】万元。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交易公开、透明、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意向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各方名称:
甲方(转让方):昆山开发区国投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意向受让方):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苏州豪米波技术有限公司
(二)交易程序
开挂牌转让标的股权,乙方承诺并保证参与竞买。
计报告、评估报告并启动股权转让程序。
第四条确认的投资本金及利息与评估报告两者孰高为准。乙方提交给产权交易中
心的报价不得低于本协议第四条所确认的价格。
(三)竞买与保证
乙方承诺并保证将按照产权交易中心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
并在甲方持有的标的股权正式挂牌后,参与竞价并提交不低于本协议第四条所确
认价格的报价。
甲方保证其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已取得必要的授权或许可。
(四)股权收购价格
甲方转让股权的价格按下述两者中孰高为准:
间自目标公司收到甲方投资款之日起直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止),故投资金额加
利息金额为人民币 642.0165 万元;
标的公司股权价值。
(五)违约责任
中心公开挂牌竞买。
权公开挂牌交易竞买,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的违约责任。如果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
偿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等。
(六)其他约定
目标公司或实控人之前签署的所有协议及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即自动终
止。
则甲方与目标公司或实控人之前签署的所有协议即自动恢复效力。
六、本次参与竞买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在苏州豪米波股东会中的决策效率,
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为公司
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
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不涉及苏州豪米波的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
况。
特此公告。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