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6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离任暨补选董事、聘任财务总监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华懋科技”)董
事会于近日收到肖剑波先生的书面辞任报告,肖剑波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申请辞
去公司董事及财务总监职务,辞任后不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肖剑波先生的辞任申请自送达公
司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1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高梅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高梅女士为公司财务总
监,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审
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补选臧
琨先生为公司第六届非独立董事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任职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董事、财务总监辞任情况
(一) 提前辞任的基本情况
是否存在
是否继续在上
原定任期 具体职务 未履行完
姓名 辞任职务 离任时间 离任原因 市公司及其控
到期日 (如适用) 毕的公开
股子公司任职
承诺
董事、财 2026 年 3 2026 年 11 个人身体
肖剑波 否 不适用 是
务总监 月 10 日 月 14 日 原因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肖剑波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
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辞任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肖剑波先生担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行使
董事、财务总监职权,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其辞任后,
不在公司及其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各项交接工作有序开展中。公司董事会对肖
剑波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肖剑波先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在公司公告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时所作的相关
承诺。
二、聘任财务总监的基本情况
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1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梅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
案》,经总经理提名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聘任高梅
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6 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
一次临时会议及 2026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截至本公告日,高梅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1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控股股东东阳华盛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向股东
会提案选举臧琨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
职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已经公
司 2026 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日,臧琨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已于 2026 年 3 月 11 日召开 2026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梅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审查本次聘任的财
务总监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情况等,一致认为高梅女士具备担任相应职务
的管理能力、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公司此次聘任高梅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事项。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一、财务总监简历:
高梅:女,1978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
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2021 年 9 月至今任华懋科技财务经理,2022
年 2 月至今任东阳华懋新材料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24 年 1 月至
今任华懋(东阳)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臧琨:男,1992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研究生学历。
料有限公司董事;2024 年 1 月至今任华懋(东阳)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懋科技董事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