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304 证券简称:迪尔化工 公告编号:2026-022
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
(一)实际授予基本情况
(二)实际授予结果明细表
获授的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授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予限制性股票总 公告日公司股本总
(万股) 量的比例(%) 额的比例(%)
高斌 董事、总经理 30.00 4.14 0.18%
张峰 董事 25.00 3.45 0.15%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卢英华 30.00 4.14 0.18%
人、董事会秘书
刘国洪 副总经理 25.00 3.45 0.15%
许振江 副总经理 25.00 3.45 0.15%
核心员工及其他骨干人员
(54 人)
合计 725.00 100.00% 4.47%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序号 姓名 类别 序号 姓名 类别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
上述名单中,不包括独立董事,不包括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本次授予结果与拟授予情况的差异说明
本次授予结果与拟授予情况不存在差异。
二、解限售要求
(一)解限售安排
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
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
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
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 4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
原则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二)解限售条件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6年、2027年、2028
年3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各年度业绩指标如下:
解除限售期 公司业绩指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以 2025 年营业收入或扣非后净利润为基数,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或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于 20%。
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以 2025 年营业收入或扣非后净利润为基数,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7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0%,或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于 40%。
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以 2025 年营业收入或扣非后净利润为基数,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8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80%,或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于 80%。
注 1:上述指标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揭示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其中扣非后净利润
是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时剔除本次股权激励股份支付
费用的影响,下同。
注2:上述业绩指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指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且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
,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扣减激励对象已享
有的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的现金分红。
根据公司制定的《公司考核管理办法》,在本激励计划公司层面对应的业绩
考核年度内,对所有激励对象进行个人绩效考核。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同时与其个人对应考核年度的绩效考核挂钩,具体比例依据激
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具体如下:
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评分等级 A B C D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Y)
若公司层面业绩指标合格,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个人
当年可解除限售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Y)。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
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扣减激励对象已享有的该部分限制性
股票对应的现金分红。
三、验资情况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28日出具了中证天通(2026)
验字43100001号《验资报告》,截至2026年2月10日止,公司已收到59名激励对
象限制性股票款合计人民币53,432,500.00元,注册资本(股本)变更为
四、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
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
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6年2月2日,经测算,本次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
单位:万元
授予限制性
股票数量( 需摊销总费用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万股)
注 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
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
注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注 3: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五、公司股权变动情况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25,833,968 15.92% 7,250,000 33,083,968 19.51%
无限售条件股份 136,454,032 84.08% 136,454,032 80.49%
总股本 162,288,000 100.00% 7,250,000 169,538,000 100.00%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确认书》;
(二)中证天通(2026)验字 43100001 号《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验资报告》。
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