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钢股份: 关于变更审计项目合伙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12 0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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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75     证券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03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7 日、4 月 30 日
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衡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具体内容
详见刊登于 2025 年 4 月 9 日、5 月 6 日公司规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
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12)、《2024 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16)。
  近日,公司收到天衡事务所出具的《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审计项目合伙人变更情况
  天衡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张旭先生为项目合伙人。
由于天衡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陆德忠先生接替张旭作为项目合伙人,继
续完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本次变更后,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审计服
务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分别为陆德忠先生、张
冬秀女士和金炜先生。
  二、变更后项目合伙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陆德忠,199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00 年开始在天衡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 7 家。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陆德忠先生最近三年因同一事项受到行政处罚一次、自律处分一
次,未受刑事处罚。除此以外,近三年未因执业质量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受到监管机构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
措施。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试等方面存在执行不
陆德忠
                                       到位的情况而受到行
  (三)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陆德忠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和《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5 年度
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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