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维高新: 皖维高新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11 22: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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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6-008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
出要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皖维集团”)。按照本次发行方案,皖维集团认购公司本次发行
的新股,将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经上市公司股东会
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
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
的新股,且公司股东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规定,投资者符合该情形的,
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公司已与皖维集团签署《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皖维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且皖维集团已承诺其认购的公司本
次发行A股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年内不转让。基于此,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控股股东皖维集团免于发出要约。待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
批准控股股东皖维集团免于发出要约收购后,皖维集团在本次发行中取得公司向
其发行新股的行为将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
要约的情形。若未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免于要约收购、限售期的
相关政策有不同安排或变化的,公司及皖维集团将按照其最新要求执行。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皖维集团免于发出要约,并
授权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豁免要约收购的最新政策安
排或变化相应调整并执行。针对本次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
议通过。鉴于本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相关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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