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德新材: 2025年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甘露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11 21:0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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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甘露作为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2025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
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甘露,注册会计师,会计大专学历。2008年1月至2015年7月任量子高科
(中国)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秘书,2018年10月至2020年4月任广东世运电
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秘书,现任江门北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注
册会计师,2022年12月至今兼任广东鑫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5月
至2025年7月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
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4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会,具体出席会议情
况如下表所示:
                                        出席股东会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会议情况
本年度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会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次数
  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分享自己专业领域的知识和经
验,提出合理建议,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的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
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
了相应的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2025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
反对、弃权的情况。
  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本人对公司经营、财务活动及相关运作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建议,积极维
护公司利益、维护股东权益,本人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
     会议名称          审计委员会   亲自出席(次)       缺席(次)
                    会议次数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        2            0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0
本年应参加独立董事专门
                亲自出席(次)           缺席(次)
    会议次数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
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必要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
办公,且现场办公天数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
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
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
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
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1)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
对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以保障公司
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以切实增强
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
  (4)与中小投资者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了解中小投资者诉求,积极维护中
小投资者的权益。
调研等形式,现场考察深入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
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书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积极建言献策,
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时刻关注外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
可能产生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忠实履
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报告期内,在本人开展工作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予以
积极配合,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相关备查资料,组织或者配合本人开展
实地考察等工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
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
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
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任职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任职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任职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任职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
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
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
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
没有发现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任职期内,公司未发生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任职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
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任职期内,公司原独立董事章明秋先生不幸逝世,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
提名于海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任职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股东会和董事会审议的
薪酬方案执行,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内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
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
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
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最后,感谢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甘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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