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化科技: 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11 21: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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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6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台州市联化股权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化投资”)拟与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樊小彬先生共
同投资设立联化睿拓(上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化睿拓”),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万元,其中联化投资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1,200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80%,樊小彬先生以货币出资人民币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双方尚未签署《投资合作协议》。本次共同投资设
立标的公司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利益。
  樊小彬先生为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樊小彬先生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共同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联董事樊小彬先生回避表决。在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全票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
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与关联人共同投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三、拟共同投资公司基本情况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农药技术研发;生物有机肥料研
发;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
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业酶制剂研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
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肥料生产;新化学物质生产;农药生产;生
物农药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联化睿拓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万元,双方均以货币出资,资金来源为自
有资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尚未成立。标的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经营
范围等基本情况,均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登记的信息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共同投资设立标的公司,交易双方将按照各自持股比例以货币方式出资。
交易双方确定以每一元出资额对应一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定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对于后续可能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并将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程
序规范,最大程度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联化投资
  乙方:樊小彬
  甲乙双方拟依法发起设立一个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生物植保产品业务。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拟成立的公司事宜达成如
下协议:
  (1)甲方同意以现金方式投资1,200万元(大写:壹仟贰佰万元整),占新
成立公司的80%股份。乙方同意以现金方式投资人民币300万元(大写:叁佰万
元整),占新成立公司的20%股份。
  (2)双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一个月内,将投资款一次性支付至新公司设立
的账户。
  (1)甲方有权委派两名董事,一名监事及财务负责人;乙方有权委派一名
董事。
  (2)新公司应按季度向双方提供财务报表,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
月内向双方提供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1)双方应对本协议的内容及在协商、签订、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对
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其他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上述保密信息,但法
律法规要求披露或向专业顾问披露的除外。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
全部损失。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植保行业向绿色化、综合化加速转型,
                      “生物+化学”综合植保解决
方案已成为行业发展主流趋势,市场需求持续提升。公司长期从事化学植保产品
CDMO解决方案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具备成熟的技术、产品及客户资源。本次
设立标的公司是为了完善产品体系,从单一化学植保产品CDMO体系,扩充为“生
物+化学”植保产品CDMO体系,拓展业务空间,利用已有客户资源,实现植保
业务的增长。
  樊小彬先生作为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参与投资,有利于将其与公司形成利益共
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提升项目运营效率,助力公司整体业务高质量发展。
  本次共同投资设立标的公司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利益,该事项不会对公
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200万元,交易完成后持有标的公司80%
股权,标的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上述关联人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结论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
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与关联人共同投资设立标的公司事项,符合公司持续发展规划和长
远利益。本次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
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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