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的核查意见
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
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科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文科股份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
售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0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不超过 100,000,000 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为 2.92 元/股,共
计发行 100,000,000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本次发行完成后,公
司的股份总数由 512,767,053 股增加至 612,767,053 股。
自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完成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因分
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导致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形。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636,268,431 股,其中限售的股份
为 164,818,000 股 , 占 总 股 本 的 25.90% 。 本 次 拟 解 除 限 售 的 股 份 为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自 2024 年 1 月 2 日起,公司全称由“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科园林”)变更为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1 名,为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建设发
展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佛山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该股东履行承诺
的情况如下: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承诺日期
一、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一)确保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
其他职务,且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
业领薪;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
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领薪。
薪酬管理体系,且该等体系完全独立于本公司及
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二)关于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
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
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
其资金使用。
控制的其他企业双重任职。
关于避免同
(三)关于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业竞争、规
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
范关联交 佛山市建设开发 2021 年 12
立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
易、保证上 投资有限公司 月 27 日
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产生机构混同的情形。
市公司独立
(四)关于上市公司资产完整
性的承诺
资源。
(五)关于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
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
力;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
司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依法签订协议,
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等规
定,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
二、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业务经营等方面给予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优
于独立第三方的条件或利益。
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与上市公司经营
活动相关的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控制
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以及上市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的
相关要求,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按照公平、
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确保定价公允,并
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
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上市公司
及其中小股东利益。
持续有效。如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所作承诺而给
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
任。
三、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并
促使本公司控制企业避免发生与文科园林主营业
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机会,而该等业务与文科园林主营业务构成或可
能构成同业竞争时,本公司将在条件许可的前提
下,以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利益为原则,将尽最大
努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
首先提供给文科园林。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要求,本公司将
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 5 年内,在佛山市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和符合届时适用的
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的前提下,综合运用委
托管理、资产重组、股权置换/转让、业务合并/
调整等方式,稳步推进解决潜在的同业竞争问
题。
持续有效。如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所作承诺而给
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
任。
佛山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本次收购的资金来
源均系自有资金及合法自筹的资金,不存在资金
来源不合法的情形,不存在任何以分级收益等结
关于收购资 构化安排的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形;本次收购的股
金来源的承 佛山市建设开发 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 2021 年 12
诺 投资有限公司 情形;收购资金不存在来自于文科园林及其董 月 27 日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佛山建投本次的自筹资金拟通过申请并购贷款取
得,具体贷款情况以届时双方签订的并购贷款协
议为准。
截至本承诺出具日,佛山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
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
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
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
情况。
关于无违法 佛山市建设开发 2021 年 12
截至本承诺出具日,佛山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
行为的承诺 投资有限公司 月 27 日
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证券市场
应有的法律意识及诚信意识,最近 3 年不存在证
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
截至本承诺出具日,佛山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
司不存在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银行、海关、税
务、环保、工商、社保、安全生产等相关部门重
大行政处罚的情形;佛山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
司依法纳税,不存在其他重大违规失信记录,如
被海关、国土资源、环保等其他监管部门列入重
点监管对象。
一、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交易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佛山建投及其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与上市公司及其子
公司进行任何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 3,000 万
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
净资产 5%以上的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的交易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佛山建投及其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 5
与上市公司 万元以上的交易。
佛山市建设开发 2021 年 12
之间的重大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投资有限公司 月 27 日
交易承诺 人员进行补偿及其他相关安排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佛山建投及其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
任何类似安排。
四、其他对上市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
或安排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除《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已披露的信息外,佛山建投及其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
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
排。
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及本公司实
际控制的关联方未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减持所
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
内,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关联方,不存在
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
票(包括承诺期间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
关于特定期 益分派产生的股票)的计划,包括在本次发行前
间不存在减 已持有的股份及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股份。
佛山市建设发展 2022 年 8
持情况或减 3. 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关联方不存在违反
集团有限公司 月 15 日
持计划的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上市
诺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的情形。
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
的关联方具有约束力;若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
制的关联方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情况,则减持
所得全部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同时本公司及本
公司实际控制的关联方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
律责任。
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关于上市公
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
司非公开发
足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按照证监
行股票摊薄 佛山市建设开发 2022 年 5
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即期回报采 投资有限公司 月9日
取填补措施
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
事宜的承诺
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
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
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本单位参加此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根据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
股份锁定承 佛山市建设发展 2023 年 2
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同意本次
诺 集团有限公司 月 20 日
认购所获股份自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上市首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二)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均如实履行
了上述承诺。
(三)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
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对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存在任何违规
担保。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00,000,0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
本的 15.7166%;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13 日(星期五);
(三)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本次实际上市流
序号 股东名称
数 数 通股份数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数量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比例%
(股) (股)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64,818,000 25.90 -100,000,000 64,818,000 10.19
高管锁定股 64,818,000 10.19 0 64,818,000 10.19
首发后限售股 100,000,000 15.72 -100,000,000 0 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71,450,431 74.10 100,000,000 571,450,431 89.81
三、总股本 636,268,431 100.00 0 636,268,431 100.00
注:上述持股比例保留两位小数,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最终结果以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出具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股份数量、
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履行
了其在非公开发行股票中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
售并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
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汪晨杰 杨 涛
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