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追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海光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光信息”或“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海光信息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进行了专
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此议
案。此议案已获得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关联股东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现因公司相关业务量的增加,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
案》。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公
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追加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发表了
明确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追加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
过了此议案。此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
决。
(二)本次追加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原预计金 本次追加 追加后预 本次新增原
类别 额 预计金额 计总额 因
销售商品和 公司 A 及其控 根据公司业务
提供劳务 制的其他公司 增长预计
注:1、“原预计金额”指原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中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
日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期间预计金额,预计区间非自然年;
“追加后预计总额”指本次追加后,2024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至 2025 年年度股东
会召开之日期间的预计金额,预计区间非自然年;
额,包含确认收货阶段、订单阶段、发货阶段和合同洽谈阶段的金额,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涉及的交易对方
公司 A 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鉴于
上述关联交易涉及内容属于公司商业秘密,披露交易信息可能对上市公司经营产
生不利影响,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及交易对方的利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有关
规定,履行了信息豁免披露内部登记及审批程序,为维护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
公司对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进行了豁免披露。
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在过往的交易过程中履约
能力良好,不存在违约情形。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
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规模的增长,本次关联交易主要为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参照市场价格与关联方
确定交易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与关联方
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
所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
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依
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
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追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已经公
司独立董事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
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
律程序。公司本次追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系出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
需要,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亦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较大依赖。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追加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