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龙汇能: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11 19: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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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DELONG COMPOSITE ENERGY GROUP CO., LTD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作
如下修订: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第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人数不少   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人数不少
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   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
人士;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可以设副   人士;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可以设副
董事长一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   董事长一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
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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