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523 证券简称:辰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5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议
案以及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再行提请召开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次股东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3 月 27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2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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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 2026 年 3 月 20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应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作为投票对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
(1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归属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
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
分析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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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
险提示、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
案》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
同〉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的议案》
《关于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
存储账户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股东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项议案进行投票;其中提案 2.00 共设 10 项子议
案,需逐项表决;上述提案均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
三、会议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及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
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
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和持
股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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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不接受电
话登记。
之附件一。
须遵循工作人员安排引导,配合落实参会登记等工作。
联系人:梁冰、代妍
联系电话:010-53655823
传真号码:010-57930135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3号院1号楼
邮政编码:100094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
称“受托人”)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会审议的各项
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
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
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单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
案》 (1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归属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
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
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
险提示、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
案》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
同〉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的议案》
《关于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
存储账户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下面方框中
的“√”为准,对同一项表决提案,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
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
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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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
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
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
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和 13:00—15:00。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