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科高新: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股东《表决权委托解除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11 18:10:1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1798    证券简称:蓝科高新        公告编号:2026-005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股东《表决权委托解除协议》暨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源”)与中国浦发机械工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浦发”)签订了《关于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解除协议》
                  (以下简称“《表决权委托解除协议》”)
导致的表决权比例发生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国浦发通过接受表决权委托持有的合计股份为
接受表决权委托持有的股份为 78,130,74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2.04%);中
国能源通过直接持股持有的股份为 7,383,94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08%)。
  ?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股东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源”)与中国浦发机械工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浦发”)签订了《关于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解除协议》
                  (以下简称“《表决权委托解除协议》”),
中国能源终止将持有的公司 2.08%股份表决权委托中国浦发机械工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浦发”)。解除委托表决权后,中国浦发、中国能源持有
的公司股份不再合并计算。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权益发生变动,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备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委托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中国能源将其持
有的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科高新”)180,809,381
股股份(占当时蓝科高新总股本比例 51%)的表决权等权利(财产性权利除外)
在委托期限内不可撤销地委托给中国浦发行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控股股
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
  在原协议涉及的股份表决权委托期间,中国能源持有的蓝科高新股权发生了
变动,截止本《表决权委托解除协议》签署日,中国能源持有蓝科高新 7,383,946
股股份(占蓝科高新总股本比例 2.08%)。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表决权委托解除协议》签署前,中国浦发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
表决权的数量及比例如下表所示:
                    持有股份情况               持有表决权情况
       名称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国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8,130,744 22.04%              -        -
中国浦发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   85,514,690   24.12%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6,715,356   7.54%    26,715,356    7.54%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17,000,000   4.80%    17,000,000    4.80%
中国工程与农业机械进出口有限
      公司
  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5,200,000   1.47%     5,200,000    1.47%
       合计        132,374,100 37.34% 139,758,046      39.43%
   注:2025 年 4 月及 2025 年 10 月,中国能源持有的蓝科高新股份因被动司法划转分
别减持 920,204 股、4,890,000 股,分别占蓝科高新总股本的 0.26%、1.38%。随着中国
能源持有蓝科高新股份数量的减少,中国浦发所受托行使的中国能源表决权数量亦相应
减少。中国浦发及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的数量及比例相应变更为
   《表决权委托解除协议》签署后,中国浦发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
表决权的数量及比例如下表所示:
                           持有股份情况                持有表决权情况
            名称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国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8,130,744 22.04%              -        -
          中国浦发                     -        -   78,130,744 22.04%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6,715,356   7.54%    26,715,356   7.54%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17,000,000   4.80%    17,000,000   4.80%
 中国工程与农业机械进出口有
      限公司
    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5,200,000   1.47%     5,200,000   1.47%
            合计           132,374,100 37.34% 132,374,100 37.34%
   三、《表决权委托解除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当事人
   甲方: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源”)
   法定代表人:刘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00006397J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 930 号 4 幢 213 室
   乙方:中国浦发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浦发”)
   法定代表人:杨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5323F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 1737 号 402 室
  鉴于:
限公司之表决权委托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约定甲方将其持有的甘肃
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科高新”)180,809,381 股股份
(占当时蓝科高新总股本比例 51%)的表决权等权利(财产性权利除外)在委
托期限内不可撤销地委托给乙方行使。
动,截止本解除协议签署日,甲方持有蓝科高新 7,383,946 股股份(占蓝科高新
总股本比例 2.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解除原协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二)协议解除
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权利义务终止
蓝科高新股份对应的表决权等股东权利,甲方收回原协议项下委托给乙方的全部
股东权利,甲方自行行使其作为蓝科高新股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蓝科高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各项股东权利。
责任。
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甲方承担,原协议的签署、履行及终止不存在争议或纠
纷,履行期间亦不存在违约情况,就原协议的履行无任何现实和潜在的争议及纠
纷。
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双方仍应遵守原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除原协议另有约定或法律规定外,不得向
任何第三方披露因签署或履行原协议及本解除协议而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及
其他保密信息。
  (四)违约责任
  本解除协议签订后,双方应积极履行本解除协议项下的相关义务,任何违反
本解除协议约定的行为均构成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在合理期限内纠正或
采取补救措施,并要求违约方就守约方由此受到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五)协议生效及其他
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协议
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效。
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律效力。
  四、其他事项说明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成一致行动关系。
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蓝科高新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