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和要求,广东 TCL 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名称:
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0 日(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更名而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96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549 人,其中 78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
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83 家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
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
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
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
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
层进行了沟通。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完全具
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专业、客观、公正的执业
准则,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
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
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相关
的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公司审计结论、重点关
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报告及
各专项说明出具情况的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
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
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
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广东 TCL 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