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智家: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10 22: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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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 TCL 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 年-2028 年)
  自 2021 年 TCL 家电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广东 TCL 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
司”)控股股东以来,在董事会的坚强领导下,公司坚定聚焦家电主业,秉持稳健经营
理念,在响应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高质量发展”和“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政策号召
中取得了显著成效。2021 年至 2025 年,公司营业收入从 101.22 亿元增长至 2025 年的
司母公司报表及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均已转正,为公司推动实施利润分配、增强股东回
报奠定了坚实基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综合考虑经营业绩、现金流量、财务状况、
业务开展状况和发展前景等重要因素,公司特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
年)》,本规划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本规划。公司的利润分配政
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及可持续
发展,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致力于长期的可持续发展,充分考虑公司所处市场环境及行业特征,结合公司
未来的发展战略、现金流量状况、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为建立对投资
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作出明确的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
润分配政策的合理性、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本规划的制定和修改机制
  公司董事会至少每三年审议一次股东回报规划。如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
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调整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
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由董事会拟定利润分配政策变动方案,由股东会审议决定。
  四、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努力实行持续、
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
当遵循以下规定:
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
利润分配。
行中期利润分配。
  (二)现金分配的条件及比例
  (1)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三)利润分配的程序
况提出、拟定。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
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
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
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会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或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少于该三年
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公司董事会应就具体原因、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
以及收益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括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
应由董事会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并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
分红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有
关事项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五、关于本规划的未尽事宜
  本规划未尽事宜或本规划与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相悖的,
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为准。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
修改及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广东 TCL 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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