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26-14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2025)京0108民初98688号之三《民事裁定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公司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
相关情况如下:
一、已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67)。
自公司前次披露累计诉讼情况之日至本公告日,前期已披露累计诉讼、仲裁事项中有
二、最近十二个月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原告华锐风电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华锐风电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法定
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同时申请撤回对公司的起诉。法院裁定如下:
“本案按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保全费5000元,原告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交纳,由其自行负担。”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
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案件共29起(其中已结案
及金额合计2,723.20万元。案件主要内容详见下表:
其中未结案件涉案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诉讼、仲裁案件
序 原告/ 涉案金额 受理法院/仲
被告/被申请人 案由 进展情况
号 申请人 (万元) 裁机构
被告 1:华锐风电科技
买卖 甘肃省酒泉市 甘肃省酒泉市中级人
(甘肃)有限公司
被告 2:华锐风电科技
纠纷 院 海淀区人民法院管辖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1:江苏九鼎特种
四川百达先锋 租赁
纤维有限公司 四川省罗江区
被告 2:九鼎新材料有 人民法院
公司 纠纷
限公司
小计 10,186.53 - -
其他 16 笔未结案件单笔涉案金额 1,000 万元以下诉
讼、仲裁案件小计
合计 15,678.42 - -
上述金额尾差系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所致。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
事项。
四、本次披露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判决,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
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全力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持续关注案件的进展情
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
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披露
的所有信息均应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任何其他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形
式的(自)媒体、论坛或股吧里的言论、其他非指定媒体媒介上发表、留存、转载、链接
的信息均非本公司的法定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