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公司章程》”)
简称“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就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现任成员为独立董
事孙晓伟先生、李治国先生和董事仇葳先生。报告期内,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
委员会委员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其中孙晓伟主任委员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资深会计从业人士。
况,公司完成取消监事会和监事的相关工作,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事会职权。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的召开情况
与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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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议案内容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本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以下 1 项议案:
员会第八次会议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以下 8 项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员会第九次会议
《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以下 2 项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员会第十次会议
《关于 2025 年 1-3 月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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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议案内容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本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以下 1 项议案:
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1《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出租厂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以下 3 项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1、
《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2、
《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 1-6 月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以下 2 项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关于 2025 年 1-9 月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以下 4 项议案:
《关于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关于修订<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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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以下简称“容诚所”)沟通了 2024 年度审计计划及关键审计事项,并审阅了相关材料。
容诚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通,并达成一致意见,认为容诚所的审计计划制订详细、责任到人,可有力保障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
准确的,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我们重点关注了
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认为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等事项。公司的财
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由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
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审阅经初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
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后与其进行沟通。
报告期内,对于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经审查,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关联交易决
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允,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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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报告期内,
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
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
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
的沟通,积极协调相关事项,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成本,协助公司顺利完成审计工
作。
四、履职情况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全体委员严格按照监管要求,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在监督
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督促公司建立合理有效的内控制度等方面发挥
了重要作用。
五、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
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本着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
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
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公司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保
证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职责,强化对公司财务的检查及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同时强化对公司董事会
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依法
行使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临时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等职权,充分发挥
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
完善,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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