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5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6 年 3 月 10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10 日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1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
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91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566,216,3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络投票的股东共 18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432,976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03,902,582 股的 0.2036%。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8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432,9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
为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03,902,582 股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
中小股东共 18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432,976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703,902,582 股的 0.2036%。
出席或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3)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
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会表决通过如下提案: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相关事宜的议案》
其中,提案 1.00 和提案 2.00 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提案 1.00、提案 2.00 和提案 3.00 以特别决议方式
表决,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审议提案 1.00、提案 2.00 和提案 3.00 时,公司关联股东已对相关事项回避
表决,已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或与
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三)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各提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提案具体表决情况
占出席本 占出席本
占出席本次
次股东会 次股东会
提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会有效 提案是
有效表决 有效表决
编码 (股) (股) (股) 表决权股份 否通过
权股份总 权股份总
总数的比例
数的比例 数的比例
提案 1.00、提案 2.00 和提案 3.00 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已获得出席本次股
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审议提案 1.00、提
案 2.00 和提案 3.00 时,公司关联股东已对相关事项回避表决。
(四)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因提案 1.00 和提案 2.00 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须单独披露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具体如下:
提案 1.00、提案 2.00 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的中小投 东会的中小投 东会的中小投
提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资者有效表决 资者有效表决 资者有效表决
编码 (股) (股) (股)
权股份总数的 权股份总数的 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 比例 比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有效;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
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