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授权日)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对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名单(授权日)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拟授予的激励对象
人数由 2,541 人调整为 2,538 人,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794.0160 万份调整
为 2,792.4730 万份。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 2026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含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因
此,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以 2026 年 3 月 10 日为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 2,538 名
激励对象授予 2,792.4730 万份股票期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