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喻: 关于涉及仲裁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10 19: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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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05        证券简称:*ST天喻     公告编号:2026-012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仲裁案件的基本情况
   因股权回购纠纷,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
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派生仲裁,请求裁决:北京载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
京载川”)向深圳市昌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昌喻投资”)
支付股权回购款 8,181.07 万元(本金及利息),并向昌喻投资支付迟延付款违
约金 1,383.51 万元(利息及违约金暂计算至 2025 年 7 月 25 日);重庆鲲鹏支
付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鲲鹏支付”,原“重庆市钱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及其实际控制人罗峰就仲裁请求项下的债务向昌喻投资承担连带责任。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涉及仲裁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66)。
   因上述仲裁案件,北京载川、鲲鹏支付、罗峰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武汉中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涉及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二、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9 日收到武汉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1.
确认申请人北京载川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鲲鹏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罗峰与被申请
人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仲裁协议;2.确认申请人罗峰不受
《重庆市钱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协议之 2023 补充协议》仲裁条款之约
束。
  三、其他说明
  本次案件的争议为各方之间是否涉及有效的仲裁条款、是否由仲裁机构管辖,
不涉及各方实体责任的审理认定。公司将督促昌喻投资清算人维护其相关权益,
并将继续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法律途径积极维护公司的权益。
  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鄂 01 民特 633 号)。
  特此公告。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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